# 在公寓玩仙女棒保安竟提出须申请，狮城警方明明没这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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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03-24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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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逢中秋节，本地的孩童们都会提灯笼、挥烟花棒。（联合早报） 

**作者 侯佩瑜**

**烟**花棒（sparkles，又称仙女棒）是新加坡各族小孩逢年过节会在住家楼下玩的童年小玩意。一般在本地超市、邻里五金店或者派对用品店里都能买到。

有一位名为曹彦菲的读者投函《联合早报》，询问在新加坡玩烟花棒难道还须正式申请吗？

原来，曹彦菲说自己日前到朋友的执行共管公寓，一起带着孩子们到游乐场玩烟花棒，却被该公寓的保安制止，理由是担心会引发火患，所以必须先向公寓申请，批准后才能玩。

据她了解，中秋节曾看过有居民玩烟花棒，但不知道对方是否有向公寓申请。她并没有透露具体是哪一个执行共管公寓，暂不清楚本地其他公寓是否有同样的规定。

保安后来要求她的朋友留下电话号码、楼号和单位门牌，用意是万一有什么意外发生，能联系上他们。曹彦菲认为，保安担心的意外不仅是火患，也担心要向上级报备或需要追究时能找到当事人。

让她懊恼的是，她偶尔也会在组屋楼下，看到小孩们在节日时玩烟花棒，但从不知玩烟花棒这么低风险的活动竟要申请。她质疑，难道申请了就能避免火患发生，不会发生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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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在3月22日《联合早报》的言论版）

根据新加坡警方早前发出的文告，在本地是可以合法玩烟花棒的，但需要负责任地使用烟花棒。

在新加坡，进口和售卖一些烟花棒虽然合法，但公众应根据制造商列出的安全准则来使用这些烟花棒。

警方严厉看待燃放利用烟花棒制成的爆炸物的行为。自制爆炸物可能造成火患和噪音，引起民众不必要的恐慌。燃放爆炸物也可能导致民众受伤或财物损坏。

滥用烟花棒制造爆炸物，违例者可被判坐牢长达一年，或罚款最高5000元，或两者兼施。

全国防火及民事紧急应变理事会也就玩烟花棒列出一些注意事项： 

孩童在玩烟花棒（sparklers）时，应有家长在场督导； 

把烟花棒放在封闭的盒子，远离有火焰的地方； 

每次只点燃一支烟花棒，身体与烟花棒应保持一只手臂长度的距离； 

不要将点燃的烟花棒丢向可燃材料。 

烟花棒燃尽后，别立刻用手碰触，而是把仍发热的尾端浸入一桶水，直到冷却后才处置。 

使用和储存烟花棒时，应按照商家在包装上的安全指示。 

政府都没规定玩烟花棒前需事先提出申请，那执行共管公寓是否过于小题大作了？

玩过烟花棒的人应该都知道，烟花棒一点燃几秒后就完全熄灭，飞溅的火花还没触地就燃灭了。如果逐支点燃，火患的风险真的不高，甚至比刚熄灭的烟蒂还小。

如果玩烟花棒需要预先申请，那么抽烟是不是也应该提前申请呢？万一抽烟者没把烟蒂完全熄灭，酿火患怎么办？

如果实在担心玩烟花棒会有火灾隐患，该公寓可出公告，提醒居民玩烟花棒的注意事项，或者像管控吸烟那样，设定一个燃放专区，让大家在风险较低的区域玩，也方便管理人员检查有没有未熄灭的火源。

红蚂蚁能为公寓管理层找到最合理的解释是：在游乐场玩烟花棒，有可能会破坏地上的塑胶防护垫。或者早前有居民在公寓内玩烟花棒作出不负责任的行为，管理层因此推出这个须先申请的预防措施，一来能提醒大家，又方便追究肇事者。

过去10年偶尔曾有不负责任玩烟花棒的新闻报道： 

**2019年**：一群少年在露天花园嬉笑打闹，其中一人点燃烟花棒，从高楼花园抛落地 

**2016年：**据民防部队提供的2017年全年数据显示，2016年共有3871起火患，第一大原因则是因已燃物体如烟蒂、烟花棒、火炭余烬等造成的火患，占超过一半； 

**2014年：**燃放由烟花棒制成爆炸物的事件接连出现，警方头7月就已经接获17起案件，逮捕了72人。 

值得一提的是，在本地拥有或售卖“小砂炮”是犯法的。就是那种抛掷在地上或将它拿来踩，就会发出“卜卜”声的小砂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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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1988年间，警方就禁止“小砂炮”进口；当时，由于许多青少年用“小砂炮”来作弄人，而引起公众的忧虑及不满。（联合早报）

1972年新加坡政府下令全面禁止私自燃放烟花爆竹，以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从此鞭炮爆竹声成绝响。不过，烟花还是能燃放的，只是必须由获得批准的主办方才能燃放。

无独有偶，马来西亚政府禁止民众燃放烟花爆竹近30年后，今年2月内阁一致同意解除这项禁令，预计最快会在下个月开斋节前后生效。换言之，当地民众今后每逢佳节喜庆都能合法燃放烟花和爆竹。

过去51年，新加坡小孩已经缺失了放烟花爆竹的趣味，如果连一时兴起想玩烟花棒这种小玩意都得严加管控，那现代小孩的童年真的很无趣呢。

难不成，新加坡人日后想要回味和体验这些乐趣，都需要越堤才能感受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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