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帮中国富商买3私宅 男子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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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07-07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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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陈辉明否认所有8项指控，案件开审。（取自早报网） 

男子被指帮中国富商在新加坡购买3个私宅，也涉嫌提交虚假的法定声明给新加坡建屋局，误导律师帮他处理转让书，并在高庭诉讼中作伪证。男子否认指控，案件7月4日开审。

56岁被告陈辉明（译音）面对8项控状，包括3项抵触住宅房地产法令、两项抵触宣誓与声明法令，以及各1项触犯地契法令、房屋发展法令和伪造证据的罪名。他全盘否认所有指控，控方以8项控状展开审讯。

根据控方的开庭陈词，3个私宅都位于东海岸路，当时的房价介于155万元至240万元（新币，下同）之间。被告被指分别在2007年和2008年以自己和公司Hwampoa的名义，帮中国富商詹国湍（57岁，译音）购买2个私宅，并教唆新加坡女子关瑷梅（译音）以她的名义帮詹国湍购买第3个私宅。

实际上，这3个私宅的受益人都是詹国湍，购房资金也全由他支出。他当时打算买私宅改建公寓，但他不是本地人，没法在本地购买有地私宅，被告和关瑷梅因此被指代他购买3个私宅。

被告和关瑷梅的丈夫当时都受聘于詹国湍的公司，而被告在2007年成立的公司Hwampoa时，他和关瑷梅都是董事和股东。

2010年，关瑷梅和丈夫有意申请自己的组屋，但她已在3年前代买私宅，因此不符合申请组屋的条件，被告于是涉嫌与她串谋作出法定声明（statutory declaration），并把这项声明提交给建屋局，谎称被告是关瑷梅名下私宅的受益人，关瑷梅只是他的代理人。

不过，建屋局没有接受这份声明，关瑷梅和丈夫还是无法购买组屋。被告于是涉嫌对一名律师作出虚假陈述，误导律师帮忙处理转让书，将私宅的受益人从关瑷梅转为被告。法庭文件没揭露，关瑷梅和丈夫过后是否购得组屋。

詹国湍的侄子和儿子相继服完兵役后，取得新加坡国籍。关瑷梅和被告涉嫌在2012年和2013年帮忙将2个私宅“转卖”给詹国湍的侄儿和儿子。

控方指出，这笔买卖只是一个幌子，詹国湍的侄子和儿子“表面上”买下2个私宅，但私宅的实际受益人仍是詹国湍。

不过，两个私宅“出售”后，被告被指要以“其中一个私宅的受益人”的身份取得“卖屋所得”，入禀高庭追讨这笔钱，并涉嫌在宣誓书中给伪证，称自己是私宅的受益人。司法委员最终驳回被告申请，并把案件交给警方调查。

至于另一个私宅，被告涉嫌在收到一笔285万元的“卖房余款”后，因为没有把钱交还给詹国湍而被起诉。虽然高庭法官最终没有下令被告归还这笔钱，但认为被告从中获得“意外之财”，因此指示主簿官把案件相关文件交给监管住宅房地产的单位，由后者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詹国湍事后被控三项抵触住宅房地产法令的罪状，他的案件目前在审前会议阶段。

Hwampoa和关瑷梅早前认罪后，已被判刑。关瑷梅和丈夫将以控方证人身份，被传召上庭供证。

案件续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