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性侵未成年少女 男子判监13年4个月 鞭8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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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8-05
Source: 狮城新闻

![涉性侵未成年少女 男子判监13年4个月 鞭8下](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9/17895268.avif?0)





（新加坡讯）男子通过TikTok约弱智少女见面后，带她到组屋楼梯间指侵她，事后还厚颜无耻从对方钱包拿走10元，被判坐牢13年又4个月、打鞭8下。

被告莫哈末沙菲克（Muhammad Syafiq，25岁）案发时任职货仓包装员。他共面临12项涉嫌性侵未成年少女及违反儿童与青少年法令等控状，昨日承认其中4项，其余控状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受害者是一名15岁少女，案发时14岁。她轻微智障，是一名特殊需求学生。为保护她，法官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泄露其身份的资料。

案情显示，被告在2024年11月至12月间，通过TikTok结识受害者。由于受害人在个人账号中提及自己在特殊学校就读，被告因而得知其智力发展迟缓。

2025年1月3日，被告在多次要求下，终于说服受害者与他见面。当日正值开学第二天，受害人当时正尝试练习独自上下学。

被告约受害者到勿洛北地铁站见面，之后把她带到勿洛水池路一带组屋区的楼梯间。由于被告熟悉该区域，特意挑选了能够避开监控摄像头的地点。在确认四周无人后，被告便开始非礼受害者并指侵她。

期间受害人因感到剧痛而频频拒绝，但被告并未停手，受害人最终被迫放弃挣扎。

被告在满足性欲后，竟厚颜无耻地跟受害者要钱。他抢走受害者手里的钱包，取出里面的10元钞票才离开。

由于受害者迟归，父亲在询问下，才得知她遭性侵。学校后来也得知此事，于25日报警。

警方在2025年1月调查一起失踪少女案时，也发现这名15岁少女在离家出走期间，3次与被告发生性关系。

被告有类似案底 

控方在陈词时表示，被告有类似案底，曾犯下性侵未成年少女和非礼等罪行，在2021年被判接受12个月改造训练。

根据受害者“身心创伤报告”，她担心被告会到学校找她，事后在放学时需要爷爷接她回家。此外，她的脑海不时会闪过事发画面，担心同样的事会重演，因此不敢结交男性朋友。

被告被诊断患有恋童癖，重犯几率高，控方求法官判处他坐牢13年半至16年半，外加打鞭8下。

律师代被告求情时表示，被告承认犯下严重罪行，并在第一时间认罪，免去两名受害者出庭供证所面对的痛苦，促请法官判处被告坐牢12年打鞭8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