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拟加重跨境烟霾惩罚 每日最高罚款增至100万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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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11-06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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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林火浓烟加剧区域烟霾污染，新加坡政府拟修法提高罚款，并加强追查涉事企业的权限。（示意图）* 

持续数周的跨境烟霾，促使新加坡政府提出修法，拟将造成或助长烟霾相关火灾的每日最高罚款，从10万新元提高至100万新元，累计罚款上限也从200万新元增至2000万新元，并扩大调查及执法权限，包括允许在新加坡境内实施逮捕。

新加坡永续发展与环境部长傅海燕周三在国会表示，政府也计划对与涉嫌引发相关火灾的企业或个人有商业往来的商家，实施限制及罚款，以加强现有《跨境烟霾污染法》的约束力。

她指出，近期烟霾事件表明，现有做法已不足以应对问题，当局需要更有效地取得和核实资料、追查复杂的企业关系，并在刑事检控难以推进时，仍能让违规者承担实质后果。

过去数月，印尼林火产生的烟霾扩散至多个邻国，新加坡空气素质一度达到“非常不健康”水平，马来西亚及菲律宾也受到波及，部分学校被迫停课，空气净化器需求随之增加。随着近期降雨增多，区域空气素质已有所改善。

这类季节性火灾往往与农业开垦有关，今年强烈的厄尔尼诺现象加剧干旱并延长旱季，使火灾与烟霾问题更为严重。

## **扩大执法范围追查企业责任**



此次拟议修法除了大幅提高罚款，也将允许法院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审理相关罪行，并把法律适用范围扩大至助长土地及森林火灾、可能为新加坡带来烟霾污染风险的行为，无须等到烟霾实际飘抵新加坡后才采取行动。

当局也将加强调查权限，以追查可能涉及林火的企业及其供应链和关联公司。

据《彭博社》报道，新加坡国际事务学会主席戴尚志指出，拟议措施的影响不只限于罚款，也可能限制相关企业的商业活动及融资渠道，使其在商业往来中受到排斥。他同时强调，制度须设有保障，确保预防、举证与惩处均依法公平进行。

新加坡于2014年制定《跨境烟霾污染法》，授权当局向造成烟霾污染的企业按日罚款。2015年严重烟霾期间，新加坡曾尝试依据该法执法，但向印尼当局取得资料存在困难，部分案件至今仍在调查。

今年烟霾情况再度恶化后，新加坡已加强追查可能涉及污染的企业。国家环境局向多家印尼公司发出通知，并另外要求10家在新加坡注册的棕榈油及林业企业提供资料，包括丰益国际（Wilmar International Ltd.）、金光农业资源（Golden Agri International Pte Ltd.）及益资源（First Resources Ltd.）。不过，收到通知或被要求提供资料，并不代表相关企业已被认定违法。

政府高级官员也已会见收到环境局通知的新加坡企业代表，要求它们委任独立评估人员，检视营运、供应链及企业关系。傅海燕上周表示，政府将通过修法，为这套评估框架赋予法律效力。

## **推动区域合作加强烟霾防控**



印尼官方野火与热点监测系统SiPongi平台数据显示，今年9月及10月在印尼侦测到的热点数量，为2015年以来最高。尽管卫星影像与模拟技术的进步已提升当局追踪烟霾来源的能力，但要进一步确定责任归属，仍需要火灾发生国提供官方资料及记录。

傅海燕11月3日在国会表示，政府将在2027年担任东盟轮值主席国期间，推动落实《东盟跨境烟霾污染协议》，并与其他成员国共同推动在印尼设立东盟跨境烟霾污染防控协调中心，加强林火管控及烟霾治理的合作。

她说，新加坡将在未来几天向东盟提交同意设立协调中心的批准书，并强烈建议其他成员国采取同样行动。对于部分成员国计划在区域会议上提出烟霾问题，我国也表示支持，并将分享向相关企业追责的做法。

新加坡与印尼已于10月27日宣布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共同治理跨境烟霾问题。东盟成员国将在本月稍后举行的峰会上进一步讨论烟霾治理，推动区域协调，并朝2030年实现无烟霾的目标迈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