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迈向数码化 律师打官司为何仍须花数千元打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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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9-23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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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院、律师和客户越来越习惯电子文件，所需打印数量预计会进一步下降。（图：iStock）

尽管法院已广泛采用电子存档和电子聆讯文件，律师处理一些案件时仍须打印大量文件，复杂诉讼的打印费甚至可达数万元。

根据新传媒亚洲新闻台CNA报道，近期的彭博社诽谤案，打印费用超过3万5000元。另一起涉及保诚保险新加坡（Prudential Assurance Company Singapore）的案件中，公司向败诉一方索取超过8000元的杂费，其中约3000元是打印文件的相关费用。

这类费用一般属于民事诉讼的杂费，包括存档、邮寄和交通等开销，胜诉一方通常可向败诉一方索取。

卫达仕凯德律师事务所（Withers KhattarWong LLP）合伙人 Jonathan Tan说，大量打印文件的情况并不罕见。虽然法院已采用科技和电子聆讯文件，但上诉等一些司法程序仍需要提交纸本文件。

聆讯文件通常包括书面陈词、法律案例、宣誓书、专家报告和其他证据。

曾任Eugene Thuraisingam LLP律师事务所前副董事的Ng Yuan Siang说，简单的审前申请，打印费一般介于数十元至数百元；较不复杂的审讯或审前申请，可能需要数百元至数千元，而复杂案件的打印费用则可达数千元。

Jonathan Tan指出，大型商业诉讼或上诉涉及的文件量庞大，打印费可达数万元。打印费用最高的案件通常涉及跨越多年的证据，包括多年来的电邮和WhatsApp信息，以及工资单、发票等财务记录。

Kalidass Law高级律师Kanthan Raghavendra则说，虽然打印费是常见的杂费项目，但高额打印费不能说是常态，因为杂费也包括存档、翻译和专家费用等其他开销。 

部分文件一次须印四、五份 

Ng Yuan Siang说，刑事审讯一般会有控辩双方同意使用的文件汇编。如果任何一方要加入其他书面证据，每份文件通常至少要准备四到五份纸本，分别供法官、双方律师、证人以及通译员使用。

审讯结束后，书面结案陈词和答辩陈词也须打印并交给各方。他说，司法程序指引本身在不少情况下也要求提交纸本。

他指出，不少法官和律师习惯直接在实体文件上做标记，证人也会被要求参阅纸本文件。

一些律师，尤其是较资深的律师，也认为翻阅有标签的纸本文件，比在电子文件寻找资料更快、更可靠。不过，也有律师已经转用数码工具处理文件。

Kanthan Raghavendra说，如今整体打印量已“大幅减少”，目前他一般只带着笔记本电脑出庭，而不是携带整份纸本文档。但如果是持续数天的审讯，情况则不同。若证人、没有代表律师的当事人或客户需要参阅某份文件，纸本仍可能有必要。

另外，是否需要大量打印，取决于案件复杂程度。

Kanthan Raghavendra说，国家法院的刑事案件在开审前通常需要打印的文件有限，但到了审讯阶段，部分文件可能仍须准备纸本。

民事案件则可能涉及更多宣誓书、证物、陈词和聆讯文件，不过这些材料也逐渐使用电子版。

Jonathan Tan说，高庭案件不一定比国家法院案件需要更多打印，但高庭审理的案件往往涉及金额更大、争议更复杂，因此提交的证据和文件也可能更多，推高打印费用。复杂的国家法院案件，文件量也可能与高庭案件相若。

受访律师认为，只要司法程序仍合理需要纸本文件，打印费用就会继续成为诉讼杂费之一，不过随着法院、律师和客户越来越习惯电子文件，需要打印的数量预计会进一步减少。

Kanthan Raghavendra也指出，当事人实际支付给律师的费用，与法院最终允许向另一方追讨的费用，两者必须区分开来。如果双方无法就杂费金额达成协议，可由法院决定，而并非所有支出都必然能够全额索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