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犯强奸罪坐牢 宠物店老板出狱又伸狼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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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6-15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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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卓南成。

（新加坡讯） 宠物店老板曾犯强奸罪被判监鞭打，出狱不到两年又伸咸猪手，13岁少女视他为关心自己的“叔叔”，他却趁对方一手一只仓鼠时非礼私处，吓得少女借故脱逃。

《新明日报》报导，被告卓南成（53岁，译音）面对4项控状，包括非礼、蓄意伤人和抵触关税法令（Customs Act）的罪行。他不承认非礼罪，经审讯被判罪成。

根据控方的结案陈词，受害人是名13岁女中学生，常光顾被告的宠物店和仓鼠玩，唯有一次向他买了一只仓鼠。

据少女庭上所述，被告友善，让她感到亲近，会日常跟她聊天，且不会叫她消费。

后来，少女养的仓鼠出现皮肤问题，于2020年6月22日下午3时45分左右，为母亲跑腿时，顺道找被告询问仓鼠皮肤问题。被告请她带仓鼠过去以便给予正确的建议，于是少女回家放了东西，再度带仓鼠上门。

被告介绍了一款香粉，但少女母亲说再看看才买，少女谢过被告后准备离开时，后者突然问她要不要看新来的仓鼠。被告接着去取仓鼠，少女坐在一旁的凳子上等。

被告拿来仓鼠宝宝放在少女的左手上，少女的右手一直拿着自己的仓鼠。然后被告坐在她对面的凳子，开始对她上下其手，甚至把手伸入裤管非礼她的私处。

少女不知所措，惊醒后称“得回家了”，把凳子往后一挪，放下仓鼠宝宝匆匆离开，并致电友人告知非礼一事。后来因手机没电，只好向偶遇的学长借手机。

学长供证时说，少女当时声音颤抖地说遭到非礼，他建议她回学校求助，老师转告了她的母亲。

母亲回家的路上致电被告，对方否认非礼一事，她随后报警。

**被告证词前后不一**

被告证词前后不一，法官不买账。

少女事后不敢独自回家，害怕年长华裔男子，常常会做噩梦，也因此影响了课业，经过宠物店时会脾气暴躁，也会拉着朋友叫她“不要靠近那里”。

被告则一味否认，称一切只是个误会，当时只是扫开少女肩上的鸟，否认非她少女；他也称不时有顾客进来，根本没机会坐在她身旁。

被告后来又改口，说或许担心少女又弄掉仓鼠宝宝所以看着她，但顶多碰到她的手，最后才承认坐在她对面。

被告也指少女不诚实，买仓鼠时骗了他5新元，所以特别注意她，担心她会偷东西。

但他又称间中走出店外和娃娃机负责人聊天，控方认为这不符合逻辑，指被告是个不可信的证人。

**控方求判7年预防性监禁**

被告曾入狱近20年，控方促请法官考虑判被告7年预防性监禁。

据早年报道，被告2005年12月10日凌晨4时到早上8时，先后在新加坡三巴旺公园和兀兰一带与一名15岁少女发生性关系。受调查期间，他又对另一名14岁少女霸王硬上弓。

涉及14岁少女的强奸罪，被告被判监16年鞭打10下，涉及和15岁少女性交的罪状，他被判坐牢2年又6个月，刑期待强奸罪的刑满后才开始。

主控官指，被告前科累累，自1987年开始犯下多项罪行，长期监刑都没能阻止他再犯，因此为了公众安全，应当考虑预防性监禁。

此外，被告这次再犯导致少女受到精神创伤，接受调查期间又犯下另外3项罪行，可见重犯机率很高。

法官表示需要时间斟酌，案展7月26日下判。

**骂被告“强奸犯” 女顾客挨揍**

另一方面，一名女主管要免费猫粮被拒还遭轰出宠物店，大骂被告是“强奸犯”，结果挨揍。

根据蓄意伤人的控状，51岁受害人是沙拉店主管，她常光顾被告的宠物店并获得免费商品。

2022年9月24日，受害人再次上门要免费猫粮，被告不给，还把她轰出店外，气得受害人破口大骂他是“强奸犯”。

当晚8时许，受害人再次到店里，见被告和几个朋友在店外抽烟，又叫他“强奸犯”，说自己鄙视他，气得被告朝她的脸挥拳，还抓头发掌掴她。

被告边叫妻子报警，边想把受害人拉进宠物店，后者途中摔倒他才放弃，盯着她直到警方抵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