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串谋冒充官员专骗新加坡人 大马男判监4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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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6-27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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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朱伟龙（中，译音）在落网后，于2025年2月28日被引渡回新加坡面控。 （档案照） 

（新加坡讯）马来西亚男子被指在吉隆坡协助管理一个针对新加坡人的“冒充政府官员”诈骗团伙，落网后遭引渡新加坡面控，被告否认有罪，并辩称遭威胁被迫留下，控方列证指被告负债自愿入伙，早前经审讯后被裁定被告罪名成立，被判入狱4年半。

马来西亚被告朱伟龙（35岁，译音）面对一项共谋欺骗的控状，指他在2024年12月初至2025年1月13日期间，在吉隆坡及其他地方，与其他跨国诈骗团伙成员共谋，冒充新加坡政府官员欺骗新加坡居民。

被告不认罪，案件去年11月开审，被告早前被判罪成，周四（25日）在国家法院被判刑。

根据新加坡警方早前发出的文告，马新警方在2025年1月13日采取联手行动，捣毁位于吉隆坡的冒充政府官员跨国诈骗团伙，共有16名年龄介于24岁至43岁的马来西亚人被捕。这个团伙相信涉及超过50起骗案，涉案金额逾140万新元。

控方结案陈词显示，这个集团在吉隆坡旧巴生路的一个办公大楼内设立电诈中心，专门对新加坡居民下手。

团伙采取层级分工模式，先由第一层接线员假冒银行职员，谎称受害人的银行户头出现异常活动或遭盗用，并劝说对方报警。

待受害人信以为真后，电话会转接给假警官的第二层人员，后者表示受害人因涉嫌洗钱须受调查，索取银行户头号码及余额等个人资料。第二层约有六、七人，由被告负责管理。取得的银行资料过后会交给第三层人员。

即便在上班第二天便察觉工作涉及诈骗，被告仍连续工作了约10天。被告担任主管，负责把印有新加坡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电话的名单分送给下属，并传达上级指示。每天下班前，他也会收集部属的通话记录转寄给上级。

另外，上级也寄诈骗“剧本”给被告，电诈中心内也备有印有现役警员照片的伪造证件。被告入伙时，被承诺每月可获得5000令吉底薪，通过试用期后，还能从骗款中抽取1%作为佣金。

被告在审讯中辩称，他原本在吉隆坡卖水果，因回应一则TikTok广告并参与面试后获得这份主管工作。他称自己在2024年12月2日，即上班第二天发现是诈骗中心后便想辞职，却被要求缴付一万令吉赔偿，对方甚至威胁要伤害他的家人，他才被迫留下。

被告也称，他随后因女儿生病在12月中旬向上级请假4周。他在2025年1月13日返回中心，是因为母亲遭不明男子上门威胁，他回去是为了尝试协商能否分期付款缴还一万令吉。

控方指出，被告曾在录口供时说，在面试及取得相关资料时，就已经清楚那是电诈中心，但因当时无业才决定入伙。另外，他当时欠下六、七万令吉的卡债，还欠友人近30万令吉。这些供词显示，被告是因负债累累，经权衡后决定冒险加入团伙，而非被迫留下的无辜员工。

控方在判刑陈词中也指，被告是跨国诈骗团伙的一员，团伙成员持续获得目标受害人的姓名和电话等信息，还接受培训并获得剧本，以便在与潜在受害人联系时扮演好相应角色。

虽然被告是第二层人员，负责套取受害者的银行资料，实际线上转账由第三层人员操作，无法在被告这层追踪具体损失金额，但这并不意味着被告的罪行没有造成实际损失。因此，控方促请法官判他坐牢54至60个月。

被告律师求情时说，没有证据显示被告的罪行造成任何损失或涉及多少受害人，他也并未参与策划电诈中心的运营，恳请法官判他坐牢18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