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丈夫月入1.2万　妻入禀要求4.2万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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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0-08-06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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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5日讯）尽管丈夫每月只月入4000新元（1万2000令吉），新加坡一名妻子却不满丈夫给她的生活费从过去的9000元（2万7000令吉）减至4000元，入禀法庭要求丈夫每月给她1万4000元（4万2000令吉）的生活费。

法官最终判丈夫只需给3000元（9000令吉）生活费，妻子不满上诉，称3000元根本不够支付家庭开销。

这对夫妻于2004年在中国结婚，婚后育有一对儿女，大女儿15岁，小儿子8岁。妻子婚后成为家庭主妇，家庭开销由丈夫负责。

今年1月7日，妻子入禀法庭，要求丈夫每个月给两个子女共9000元的生活费。同月17日，她再次入禀法庭向丈夫索取每月5000元的生活费，加上子女，共要求1万4000元的生活费。

判词指出，丈夫在审讯中针对妻子所列出的开销一一质问，妻子最终承认都是自己的评估，声称虽然水电费、电话费等目前都是丈夫在还，但若两人离婚，将是她支出的开销。

妻子列出的生活费中，除了基本开销外，还加入外食、出游、年底旅游以及个人保养费用等，但法官指出，生活费主要的考量是帮助她支付基本生活所需的开销。

丈夫在审讯中指出，婚后他月入约7000元，给予妻子的生活费从一开始的7000元逐渐增加到9000元。2018年，他曾失业三个月，后来找到了现在的工作，月入4000元左右，已无法应付需求，因此自今年1月起将生活费减至4000元。

法庭文件揭露，丈夫为了满足妻子的要求，曾向亲友借钱、卖掉保单，过后从公积金拿出20万元（60万令吉）还债后，持续约两年给予妻子每月9000元的家用。

2018年，丈夫失业三个月，但给予妻子的家用仍一分不少，后来他找到月薪仅4000元的工作，给予妻子的生活费仍是每月9000元。

直到2019年底，丈夫实在无法维持，才在今年1月将妻子的生活费减至4000元，但这数目也已超越丈夫每个月在扣了公积金后仅拿到的3540元。

审讯中，妻子反驳丈夫“借钱”的说法，指他财力雄厚，那些钱都是他“放在”亲友那里，而不是跟他们借来的，但她却拿不出证据证明她的说词。

针对花在子女身上的开销，妻子指儿子是特需儿童，每月开销约2000元（6000令吉），但她却无法指出这钱花在哪里，坦言目前是丈夫缴付部分的花费。

法官在判词中指出，妻子提出的家庭开销都是她“想要”的，而非基本生活需求，因此下令丈夫必须每月给3000元的生活费，分别是妻子2000元（6000令吉），两个孩子共1000元（3000令吉）。

妻子不满，指3000元根本无法缴付家中所有的开销，因此提出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