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品局召回龙眼果肉产品 因未在包装注明含二氧化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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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3-15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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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眼果肉产品含有二氧化硫，但商家未在包装上注明。（图：食品局）

龙眼果肉产品含有二氧化硫，但商家未在包装上注明，食品局已下令召回。

食品局前天（13日）发布文告表示，这款名为“桂圆肉”（Longan Pulp）的500克装龙眼果肉的产品，被检测出二氧化硫。该产品产自中国，生产日期为今年1月。

二氧化硫属于过敏原，当局指示进口商Y K 私人有限公司召回受影响产品。召回行动目前正在进行当中。

当局说，若食物中的二氧化硫含量在超标情况下被摄入，可能导致对亚硫酸盐敏感者出现荨麻疹、瘙痒、腹痛、腹泻及呕吐等症状。

不过食品局进一步补充，亚硫酸盐一般不会对普罗大众构成食品安全问题。

根据新加坡的食品条例，凡是含有已知可能引起过敏反应成分的食品，必须在包装标签上注明，以保障对相关成分过敏的消费者。

此外，所有预包装食品的成分，也须按重量比例由高至低依序列明。

食品局提醒，已购买受影响产品且对亚硫酸盐不耐或过敏的消费者，不应食用相关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