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与超速车相撞致三人伤 巴士司机承认未保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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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1-04
Source: 狮城新闻

## 与超速车相撞致三人伤 巴士司机承认未保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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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院。 （图：CNA/Calvin Oh）

私人巴士司机驾驶时未保持警惕，迎面撞上超速行驶的车辆，导致车内司机和另外两名乘客受伤。涉案巴士司机昨天在庭上认罪。

据新传媒英文新闻网TODAY报道，60岁的私人巴士司机Arumugom Subramaniam 昨天（3日）面对抵触公路交通法令（Road Traffic Act）的控状并认罪。他将在本月25日上庭闻判。

庭上透露，Arumugom Subramaniam 于2021年2月2日凌晨在加冷大道一带开巴士接送工人。

当时，他沿着巴耶利峇路行驶，在交通灯显示绿灯时，他正靠近巴耶利峇路和芽笼东中路十字路口。当巴士转入芽笼东中路时，本案中受伤的轿车司机Byran Phua正从反方向开车驶来。

Arumugom Subramaniam因未保持警惕，而与Byran Phua车子撞上。当时，Byran Phua的车辆理应优先行驶。

两车相撞后，后者轿车前部起火。Byran Phua和车内两名乘客Nan Sien Nyunt和Joshua Choo Yong Kin被送往陈笃生医院进行抢救。Byran Phua身上多处受伤，其中包括下肢和右肋骨折，以及轻微的钝性心肌损伤。

乘客Joshua Choo Yong Kin则是颅骨骨折，另一名乘客Nan Sien Nyunt出现大小肠受伤、胃部组织撕裂，以及胸部和脊柱部位骨折必须接受手术。

控方：对方超速 被告应轻判 

控方表示，虽然Arumugom Subramaniam 造成中等程度的伤害，但由于对方车辆当时是以两倍速行驶，导致巴士司机无法及时作出反应，要求只判处其罚款3000元至5000元，而非监禁两周。

此外，控方也指出，虽然Arumugom Subramaniam的罪责较轻，但仍应吊销其24个月驾驶资格，因为他是一名惯犯且驾驶重型车辆。

“被告当时驾驶的是一辆巴士，属于重型车辆，更难控制，也更难根据路面上的情况做出即时反应。因此，他必须保持警惕，为Byran Phua的车子让路，这一点尤为重要。”

所有交通规则重犯者，可被判处最长两年监禁或罚款5000元，或两者兼施。

若违列行为与驾驶车辆有关，违列者可被判终身或一段时间内吊销执照，或考取执照。

另外，庭上未进一步透露超速司机Byran Phua会面对什么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