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燃油大王涉逾27亿欺骗案　坐轮椅受审否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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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04-12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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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讯）81岁的新加坡“燃油大王”林恩强被控130项欺骗等罪名，涉及金额高达逾27亿新元，昨日坐着轮椅出庭受审，他表示不认罪。

根据早前报导，石油贸易公司兴隆集团创办人林恩强面对的控状多达130项，控方针对涉及1亿1170万美元的3项控状提控。

案件昨日开审，控方派了5人负责审讯。被告代表律师是高级律师文达星，他也带领了5人团队为被告辩护。

林恩强坐着轮椅出庭受审，文达星表示，林恩强无法站立。

控方以两项欺骗汇丰银行的控状，以及一项教唆兴隆集团职员伪造文件的控状提控林恩强。

控方由副总检察长翁克里斯多福带领。

林恩强于1963年创立兴隆贸易，是全球最大燃油交易商之一。根据控方的开庭陈词，林恩强在案发时是兴隆集团的执行董事，拥有75%股份。

控方指林恩强通过职员欺骗汇丰银行，让人以为兴隆集团跟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和Unipec Singapore签署了两份售油合约，并且提交了两份发票融资申请，但这项交易“纯属虚构，都是按照被告的指示编造的”。

汇丰银行因此受骗，向兴隆集团发放了1亿1170万美元。

2020年4月8日左右，兴隆集团通知汇丰银行公司面对资金流动问题，并将向放款人要求达成暂停还款协议。

林恩强在同月12日连同儿女林惠清（译音）和林志明（译音），跟汇丰银行代表进行电话会议。

他们被指告诉汇丰银行，由于兴隆集团内部“沟通不当”，公司跟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以及Unipec Singapore的交易尚未实现，申请就被误交给汇丰银行。

控方指出，兴隆集团在2020年4月17日申请破产，堪称全球最大的石油贸易公司倒闭事件。

汇丰银行是在2020年4月20日致函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以及Unipec Singapore，要求他们按照发票偿还未缴款项时，两家公司表示，他们并没有跟兴隆集团进行相关交易。

汇丰银行隔天报警，质疑兴隆集团提交的两张发票可能是伪造。

新加坡商业事务局随后展开调查，陆陆续续以130项欺骗和伪造相关的控状提控林恩强。

首名出庭供证的控方证人是一名汇丰银行职员，处理过两份发票融资申请的汇丰银行职员，以及收到林恩强指示的兴隆集团职员也料出庭供证。

控方指出，他们不接受兴隆集团误交发票融资申请的说法，而是认为这是在林恩强指示下做出的“故意欺骗”。

林恩强目前以400万新元保释。

根据新加坡法律，若欺骗或教唆伪造文件进行欺骗的罪名成立，每项控状的最高刑罚是监禁长达10年外加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