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他们审问是“最不舒服最没隐私的过程”！　新加坡贪污调查局到底有多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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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07-10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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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调查局位于麟谷峇鲁的总部。（谷歌地图截图） 

**作者 许耀泉**

**在**新加坡，涉嫌贪污的人，无论来自公共领域或私人企业，都会被贪污调查局传召问话，也就是新加坡人俗称的lim kopi（喝咖啡）。

那杯咖啡好不好喝，甚至是不是真的有咖啡，就算有，杯子里装的到底是不是咖啡，受贪污调查局调查的人相信没有公开谈过。

这或许是因为咖啡再难喝，也不比其他一些事情更令人心有余悸。

外交部长维文近日因租住莱道路黑白洋房一事接受贪污调查局调查，他于7月3日在国会上这样形容调查过程：

*“我向大家保证，那是个最不舒服、没隐私、巨细靡遗的过程。我不希望在座各位也有相同的经历。”*

国务资政兼国家安全统筹部长张志贤在同一天发表部长声明，谈到总理指示贪污调查局介入调查维文和律政兼内政部长尚穆根租住莱道路黑白洋房的原因时，说得更直白：

***“新加坡没有一个调查机构比贪污调查局更彻底、更坚定，甚至可怕。”***

**贪污调查局法律权力受宪法保障**

贪污调查局由英国殖民政府于1952年设立，是全球历史最悠久的反贪机构。

当时，公务员和警察贪污猖獗，贪污调查局一开始除了资源有限，权力也不足，直到1960年通过的防止贪污法令（Prevention of Corruption Act）生效后，经宪法赋予权力，才逐步成为今天这个“可怕”的执法机构。

先看看张志贤如何在国会上用大白话解释： *“贪污调查局直接对总理负责，不是内政部长，也不是担任国家安全统筹部长的我。此外，即使总理阻止贪污调查局局长调查一起潜在的罪案，局长可直接向总统上报。这是宪法赋予贪污调查局局长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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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显龙总理指示贪污调查局调查部长租住莱道路黑白洋房事件。（海峡时报）

巧合的是，哈莉玛总统在去年9月21日的贪污调查局70周年纪念活动上的演讲，也出现了几乎相同的文字：

*“若总理阻止贪污调查局局长调查任何涉贪者，局长可直接向总统上报。这意味着贪污调查局可以不受政治影响、毫不偏袒、不惧报复的情况下，调查任何人。”*

这里的“任何人”，包括部长、国会议员和高级公务员等高级政府官员。

**大鱼小鱼 照打不误**

贪污调查局调查过的高官，包括曾任国家发展部长的郑章远，近年则包括前民防总监林新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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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国家发展部长的郑章远。（海峡时报）

郑章远在1981年至1982年期间，收下80万元贿金，帮助发展商获取地段。

在调查期间，郑章远否认拿了钱，还企图跟贪污调查局讨价还价，要求不再查下去。他也要求见时任总理李光耀，但被李光耀拒绝。

1986年12月14日，郑章远服药自杀，并留下一封遗书给李光耀，信中写道：

*“总理：过去两个星期，我都感到非常悲伤，忧郁。对于发生这次的不幸事件，我应该负全部责任。作为一个堂堂正正的东方绅士，我应该为自己所犯的错误接受最严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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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防部队前总监林新邦（左）。（海峡时报）

林新邦则是在担任民防部队总监期间，向三家承包商的女高级职员索取性贿赂。他在2013年5月被判罪成及坐牢半年，并且是历来因涉及性贿赂贪污案而被定罪的级别最高的制服队伍人员。

以上两个例子，由于涉案两人知名度较高，案件也较广为人知。

但贪污调查局2020年出版的刊物《贪污案件录》（The Corruption Casebook）也提到： *“贪污调查局对贪污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贿赂款项没有设限。简单地说，**一块钱的贿赂，也属犯法。**”*

《联合早报》在2015年曾引述一名贪污调查局职员的回忆，就更鲜明地刻画出这种对贪污零容忍态度：

*“每逢农历新年，在政府部门工作的清洁工人或邮差，都会到处讨红包。如果你不给，就会发现垃圾桶没人清理、邮件也无故失踪。有一年的年初三，一名清洁工人照常向老板们讨红包。在他收取第三个红包时，我们上前逮捕他，他最后被判坐牢八个月。”*

而且，不要以为在国外涉贪就没事。**在防止贪污法令下，新加坡公民若在国外涉及贪污行为，同样会受到制裁。**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高达10万元或长达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但是，要遏制贪污，除了强而有力的执法单位，最重要的因素可能还是如李光耀在1987年1月26日针对郑章远之死所发表的部长声明中所提到的：

*“遏制贪污最有力的因素，是谴责贪污者的舆论。换句话说，最重要的是人们绝不容忍贪污的态度，让贪污成为完全不能被接受的行为，即使在监狱服刑后也无法去除的污点。”*

涉贪就得背负这样的污名，也难怪那杯咖啡滋味如何，到头来根本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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