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摩师申诉 顾客频索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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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12-04
Source: 狮城新闻

单亲妈妈申诉，到按摩店上班3个月，频频遇上顾客索“性服务”，辞职后追讨万元薪酬。

事主李女士（33岁）指她于5月19日，在加冷一带圣乔治路（St George’s Road）按摩院工作，岂料第一天就有顾客脱光光，要求“性服务”。

她透露，当时一名年约六旬阿叔要按摩，进房后却脱个精光，不愿穿上纸内裤。“阿叔要特别服务，我扬言报警后，阿叔才穿衣服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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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亲母亲于2018年离乡背井，从中国到新加坡，从事按摩师。 

李女士表示，工作了三个月，平均每天都有一两名顾客不守规矩，甚至有人毛手毛脚，或直接问：“可以不可以呀？”

“我一一回拒，有些顾客愿意继续按摩，有些顾客则生气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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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亲母亲申诉，到新按摩店工作三个月，发现薪水缩水与超时工作，向人力部举报。 

她表示，当初到按摩院工作，签下雇佣合约时，列明薪水待遇有3000元（约9000令吉），每周工作44小时，结果事后的月薪水少于1500元（约4500令吉）。

“除此之外，我每天都超时工作约4个小时，从早上9时做到晚上11时，甚至休息日也需上班，非常劳累，也没有获加班费。”

直到6月份，由于按摩院超时营业，曾有警员前来，记下了她与同事的准证资料。在种种压力下，李女士于8月8日辞职，之后也向人力部举报雇主不公待遇，以及领不到合理薪酬，并报警处理。

警方受询时证实案件。

## **至今分文未获**



李小姐指出，经人力部调解下，协助她通过设在国家法院内的雇佣纠纷索偿庭，来索偿缩水的薪金与超时薪水。

“开庭前，雇主希望庭外和解，愿意赔偿7000元（约2万1000令吉），但我当初工作时，已花了3000元（约9000令吉）中介费，加上工作三个月了，薪水大缩水，于是拒绝。”

事后，法庭裁决李小姐胜诉，雇主须赔偿1万4000多元（约4万2000多令吉），但至今分文未获。

据她了解，按摩院已两次易手，律师曾表示，理应向前雇主索赔。

“我在中国有一对四岁的龙凤胎，希望有律师援助我，获得赔偿后回国与孩子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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