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骗旅游保险赔偿1万余　狮城妇被判入狱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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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07-30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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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妇女4年内欺骗6家保险公司超过1万4000新元（约4万4800令吉）的旅游保险索赔，昨日被判坐牢5个月。

被告萨利哈（30岁）共面对20项欺诈罪，昨日承认其中6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案情显示，被告与两个姐妹和母亲于2016年计划一同到马来西亚吉隆坡旅行，她为家人和自己都买了旅游保险。当时，被告家人的一个价值约200新元（约640令吉）旅行箱在吉隆坡机场被弄坏，想起曾在没有收据的情况下把价格拉高，结果成功索赔。

被告在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上网找到一个染上污渍的LV名牌行李箱，以及购买单据，以姐姐的名义向保险公司索赔，获得300新元（约960令吉）赔偿。

被告也以同样的方式，用自己以及其他家人的名义索赔，又成功得到1450新元（约4640令吉）。

被告食髓知味，每次出国都会为一家人购买旅游保险，只为了骗取保险赔偿。

被告2016年到日本旅行时，不小心弄丢了钱包和手机，为成功索赔，她甚至到日本警局报假案，称东西被偷，以便向保险公司索赔。

被告在2016年3月12日到2019年9月3日之间，20次向保险公司索赔，其中17次成功索赔共1万4373新元（约4万5993令吉60仙）。

受害的保险公司共有6家，他们后来发现被告的索赔申请可疑，经内部调查后决定报警

代表律师为被告求情时说，被告很穷，父亲在2000年就抛弃他们，母亲和其中一个姐妹眼睛也有问题，一家靠她一人的收入过活。由于家境贫寒，被告才会犯案，希望法官轻判。

主控官反驳，指个人困难不足以做为求情因素。

法官下判时说，被告犯案时多次出国，到马来西亚、印尼、日本等国家旅游。

法官指1万4000余新元并非小数额，唯一求情因素是已做出赔偿，最终判她坐牢5个月。

法官下判后，被告申请延期服刑，指自己贷款后才能赔偿，希望法官让她从9月1日开始服刑，获得法官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