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坠阴沟 告政府 女会计师倒贴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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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0-12-08
Source: 狮城新闻

（新加坡8日讯）女会计师坠阴沟索赔案有后续发展，高庭司法委员昨天裁定诉辩双方所须支付的讼费数额。

由于女会计师在官司审理四天后，才接受公用事业局早前提出的和解协议，加上诉方临时修改索偿内容，她最终得“倒贴”支付辩方3万元（约9万令吉）讼费。

按照民事诉讼的法庭条例，从入禀法院发起诉讼至辩方提出和解协议，起诉人在这段期间所花费的讼费可由辩方承担；而辩方从提出和解协议，至诉方决定和解的期间所花费的讼费，则由诉方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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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会计师日前决定放弃继续打官司，同意与公用事业局庭外和解，和解条件保密。（《联合早报》档案照片） 

司法委员安德烈听了双方陈词后，分别把诉方与辩方所必须支付对方的讼费，裁定为4万元（约12万令吉）和7万元（约21万令吉）。

《联合早报》日前报道，女会计师曾惠萍（47岁）于2015年12月1日早上从高文地铁站走向西门路时，突然在人行道上踩空，跌入深度近两米的阴沟洞。她责怪公用事业局疏忽，将阴沟盖打开却没有任何警示牌，入禀法院向当局索讨约500万元（约1500万令吉）赔偿。

案件上个月23日在高庭开审，由于公用事业局已同意承担70％赔偿责任，审讯是要定夺具体的赔偿金额。不过，案件在第四天聆讯结束后出现戏剧性转折，曾惠萍决定放弃继续打官司，同意与公用事业局庭外和解，和解条件保密。

公用事业局是在上个月11日，即案件开审前就提出和解协议，但曾惠萍没有马上接受。诉方律师告诉媒体，虽然曾惠萍很希望能继续打官司，但首四天的审讯影响了她的身心与精神健康。至于和解金额，诉方认为算是“公平”。

双方律师昨天回到高庭，针对官司所花费的讼费进行陈词。诉方要求辩方支付9万元（约27万令吉）的讼费，但辩方反对。

代表公用事业局的孔安邦律师指出，曾惠萍在打官司期间出现许多无法让人满意的行为，包括没有诚实地公开就业资料，以及到处“物色”精神科医生，挑选最有利于她的精神评估报告等，导致律师得花费大量时间查出实情。

辩方认为，法庭必须谴责曾惠萍的行为，不批准她向辩方索取讼费，同时谕令她支付辩方所索讨的逾12万元（约36万令吉）讼费，这包括诉方在案件开审之际临时改变索偿内容，导致辩方花费额外开支。

司法委员考虑后决定，虽然曾惠萍的索偿行为有不足之处，但她无疑在事故中受伤，公用事业局也已同意承担赔偿责任，辩方因此必须支付她在收到和解协议之前所花的讼费，数额定为4万元（约12万令吉）。

至于辩方可得的讼费，司法委员指出，按照法庭条例，起诉人在收到和解协议后，有14天的时间考虑是否接受，为此辩方可获得补偿的讼费应从那之后开始计算。辩方的这笔讼费最终被定为7万元（约21万令吉），由诉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