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强吻女郎掀裙摸大腿  前国脚判监18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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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0-11-15
Source: 狮城新闻

（新加坡14日讯）前国家足球队员非礼女郎大腿，强吻对方，被判入狱18周。

被告莫哈伊姆兰（译音，38岁）曾是国家足球队员，案发时是私召车司机，他共面对三控状，指他在2018年3月4日早上6时至6时45分间，两度非礼一名当时21岁的女郎，并对她动粗。

被告早前不认罪，经审讯后被判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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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国家足球队队员因非礼及强吻女郎，被判入狱18周及罚款1000元。（海峡时报） 

根据控方的结案陈词，已婚的被告在交友平台认识一名女郎后，约好到夜店狂欢，受害者则是该名女郎的友人。

三人狂欢至清晨6时，之后打算乘被告车回家，被告在泊车场抓着受害者的脸强吻。事后，被告送受害者回家时摸了她的大腿，也掀开了裙子。

受害者称，当她推开被告的手时，被告竟抓着她的手，将手指放进嘴里吮吸。

法官下判时指出，女郎用“蜻蜓点水”来形容被告的吻，女郎虽感到惊讶，但认为被告因喝醉才失态。

法官指出，被告第二次非礼更为严重及侵略，指被告在移动的车辆里非礼女郎的大腿，令女郎无处可逃，难以脱身。再者，被告触摸的大腿内侧靠近私密处，指女郎显然饱受惊吓，认为刑罚应当重于第一项非礼罪状。

不过，由于被告初次犯案，也曾是国家足球队队员，对新加坡的足球圈做出贡献，法官指任何入狱的刑罚对他的人生都会造成无可磨灭的痕迹，最终判他入狱18周及罚款1000新元。

被告不满裁决和刑罚，有意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