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公会任命非选举理事为会长引争议 部分律师促召开特别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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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12-12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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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律师公会。（图：谷歌街景）

新加坡律师公会任命并非由会员选出的理事会成员迪内希·迪伦（Dinesh Singh Dhillon）为新会长，引发部分律师对律师公会独立性的关注，要求召开特别会员大会。

根据新传媒英文新闻网CNA看到的通告，特别会员大会定这个月22日举行。

报道说，迪伦并非由公会大约6400名会员选出，而是由律政部长根据《律师专业法令》、在去年任命的三名理事之一。

根据公会一贯的做法，会员每年10月会投票选出理事会成员，当选理事再自行选出会长、副会长和财政。而部长任命的理事从未直接担任会长职务，迪伦相信是首例，因而引发不满。

律师公会证实在上个月24日收到部分会员提交、要求召开特别会员大会的申请，但公会表示不会召开大会，而是在前天（10日）下午召开茶叙会，讨论相关事宜。

公会答复CNA询问时说，迪伦是首个被部长任命，并被选为会长的理事。但公会强调，这不是第一次有部长任命的理事出任领导层职务，过去也有人曾担任副会长或财政。

公会也说，《律师专业法令》并没有禁止由部长任命的理事出任会长或其他职务，也没有特别列明出任会长的资格或条件。

律政部答复CNA时则说，部长委任的理事并非律政部的代表，他们在履行职责时，应以公会理事会和法律界的最佳利益为依据。而领导层职务的选举，纯属公会理事会的权限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