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国不计可回收成本 隆新高铁展延马仅赔4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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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8-09-07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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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照／马新社） 

（新加坡6日讯）隆新高铁延后兴建，新加坡已投入至少2亿5600万新元（约7亿6800万令吉），大马为何如今才赔1500万元（约4500万令吉）？新加坡副总理张志贤解释，政府开销要分成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两类。

新加坡和马来西亚政府昨日正式签署协议，展延隆新高铁计划两年至2020年5月，大马将为展延计划赔偿1500万新元。按协议，大马必须在明年1月底之前支付这笔费用，而若在2020年5月底前还没有重新启动高铁工程，就相当于终止计划，必须进一步偿还新加坡至今所蒙受的损失。由于高铁延后兴建，因此最迟2031年1月1日才能启用。

新加坡基础建设统筹部长兼交通部长许文远昨日北上布城，下午和大马经济事务部长阿兹敏正式签署协议。新国副总理兼国家安全统筹部长张志贤、大马首相马哈迪和副首相旺阿兹莎都在场见证签署仪式。

许文远较早前在国会称，截至今年6月底，新国已为高铁项目投入至少2亿5600万新元，大马如今赔偿的1500万元只占这笔费用的一小部分。

《联合早报》报道，张志贤对此指出，政府开销要分成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两类。高铁计划暂停而必须放弃的合约等开销总计1500万元，可回收成本指的则是征地等方面的花费。他说，土地被征收后仍归政府所有，未来发展起来就能回收成本，把这些成本算在大马头上并不合理。

双方盼续发展高铁

交通部回复媒体询问时表示，针对放弃目前正进行的工程合约，新加坡需赔偿承包商，同时在计划延后期间暂缓营运，开销总计1500万元。

“例如一些合约条款包括毁约的赔偿金，我国因计划延后需支付，这些都是不可回收成本，隆新高铁计划恢复后，对工程也无益处。”

至于高铁计划两年后重新启动的机会有多大，张志贤则不愿推测。“双方都希望继续发展隆新高铁，收获高铁可带来的利益。我们有两年的时间检讨和思考接下来要怎么前进。”

补充条款保障新国利益

外交部长维文称，新加坡的利益在新签署的补充条款中得到保障。

被问及2020年5月底的期限之后是否还会继续延迟，外交部长维文则说：“简单来说，答案是不会……补充条款明确注明如果马来西亚在期限内没有作出决定，就会被视为终止隆新高铁计划，并且必须完全偿还协定所规定的赔偿金。新加坡的财务利益绝对受到保障。”

维文也指出，这项协议是个正面的发展，证明新马双方都能尊重条款的协定，同时大马也能获得多两年时间考虑如何继续进行计划。

高铁职员暂调陆交局

新高铁逾百职员，暂时转调陆交局其他部门。

隆新高铁计划暂停，受雇于陆路交通管理局的子公司——新加坡高铁公司（SG HSR，简称新高铁）的超过100名专家将暂时转调到陆交局担任其他职务。

新高铁周三晚答复《联合早报》询问时说：“计划暂停期间，新高铁的职员将会转到陆交局从事其他工作，我们有信心，他们将在陆交局这个大家庭继续作出贡献。”新高铁也表示，将会继续与政府机构和外部利益相关者紧密合作。

接下来，预计新高铁的工作范围将会逐渐缩小，直到该项目重新启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