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旬妻上庭向七旬夫 索每月万新元临时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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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9-30
Source: 狮城新闻

（新加坡讯）不满每月生活费从3000元锐减至600元，定居上海的56岁中国籍妻子入禀法院，要求72岁狮城夫每月支付1万元的临时赡养费，以涵盖她聘请帮佣、美容、旅游及购买珠宝等的开销。

《新明日报》报道，根据判词，这对老夫少妻年龄相差16岁，两人于2012年在中国结婚，妻子目前定居上海，丈夫则住在狮城，两人膝下无子。

妻子如今向法院提出申请，要丈夫每月支付1万元的临时赡养费，并要求追溯至2024年10月算起。她称，过去是持探访准证住在丈夫父母名下的大屋，由丈夫承担共同生活的全部开销，后来因丈夫无法当她的担保人，她才返回上海居住。

妻子也称，2013年底回上海后，丈夫每月会转3000元的生活费给她，两人见面或旅游时，丈夫还会另外提供7000元的购物和旅游费用，因此她认为自己的生活标准相当于每月逾1万元。

妻子所列出的1万元生活开销，包括吃、穿、聘请帮佣、美容、旅游、买珠宝、乐器维修等等。

不过，从2023年9月起，丈夫不再到中国与她见面，仅每月转账3000元，到了2024年10月起，更锐减至600元。

丈夫承认在疫情期间每月给妻子3000元，但否认曾额外给她现金，或提供每月约1万元的生活费。他目前每月的公积金收入为约1629元，已抽出约3000元人民币给妻子。

庭审期间，丈夫在妻子的律师多次质问下，坦言按她的花费习惯，每月3000人民币的生活费确实不足。妻子据此主张丈夫已承认未尽赡养义务。

## 法官驳回申请



法官指出，庭上的口头承认并非绝对判决依据，临时赡养费的目的仅在于满足当事人眼下的基本生活需求。法官在把妻子的非必要开支剔除后，裁定其合理的每月开支为2559新元。

法官也认为，妻子本身的房租与退休金收入，加上丈夫给的570元，已足以支付其合理开支，因此认定妻子未能证明丈夫疏于照顾或拒绝赡养，最后驳回她的申请。

## 指夫串通家人 伪造借款装穷



妻子指控丈夫与兄弟姐妹伪造虚假借款协议，以此向法庭捏造贫困的假象。

除了追讨赡养费，丈夫名下一套价值约65万7000元的公寓也成为争执焦点。丈夫称，这套公寓的购房资金全由兄弟姐妹提供，他也与他们签署超过70万元的借款协议，若违约需支付12%年利息。丈夫也立下遗嘱，过世后将房产过户给侄子侄女。

妻子认为这些协议条款极不合理。

法官对此表示，指控他人欺诈造假属于极严重的罪名，需要极其确凿的证据方能认定。考虑到这是家族内部为确保丈夫有房可住，同时防止其擅自变卖房产的合理安排，法庭无法单凭妻子的怀疑就认定协议造假。

## 称夫藏200万资产 70岁仍靠父母养



妻子质疑丈夫隐藏资产，并在微信对话中怒斥对方“被父母养了70年，至今没赚过一分钱”。

妻子指丈夫曾在微信聊天中承认有一笔200万元资金由兄弟姐妹以信托形式监管，但丈夫解释，当时误以为能分得遗产。

妻子也指丈夫自称月开支仅848元，账单却显示他多次单月消费或提款逾2000元。

丈夫则称部分消费使用了邻里购物券，且家人不时会转账接济，兄弟姐妹还为其公积金户头存入35万1000元。

妻子也在信息中说，遗产是丈夫未来的唯一收入来源，要他向家族要回属于自己的钱。

法官指出，答辩人在经济上依赖家人，但家人自愿赠予的钱财不能计入其个人固定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