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穿钢头鞋避电眼，在厕所对毒贩拳打脚踢逼供，新加坡前肃毒员被判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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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04-30
Source: 狮城新闻

对毒贩拳打脚踢以武力逼供的新加坡前肃毒员，被揭曾醉酒辱骂警员，法官考虑所有罪状后，判他坐牢五年及罚款4000元。

法官也下令被告赔偿受害者（即毒贩）4500元。然而，被告没有能力缴交罚款和赔偿，得分别多坐牢10天和三周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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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新加坡肃毒局执法人员维戈大士对毒贩施暴逼供，也在醉酒后对警员飙脏话，被判坐牢五年及罚款4000元。（档案照）

前肃毒局执法人员维戈大士（Vengedesh Raj Nainar s/o Nagarajan，35岁）2017年1月2­日，在兀兰关卡肃毒组办公室的厕所内对马来西亚籍毒贩斯瓦巴兰（34岁）施暴，逼他承认走私毒品的罪名。为此，他上个月被判三项威胁他人承认犯罪而打伤他人罪名成立。

法官4月29日下判时指出，被告案发时已在肃毒局工作约六年，理应知道不该暴打犯人逼供，并斥责被告的行为严重破坏法治，也打击公众对刑事司法系统的信心。

根据控方结案陈词，被告案发当天上班时口气有酒味，显然已喝了酒。他还为了躲避办公室的电眼，把啤酒罐藏在纸袋继续喝，法官指他显然目无法纪。

另外，被告故意选在厕所施暴以避免电眼拍下罪行，并使用钢头鞋踢受害者，可能造成更严重的伤势，法官指这都是下判时考虑的因素。

代表律师求情时表示，受害者的伤势偏轻，被告也没有使用武器或预谋干案。

律师也称被告在肃毒局任职11年来，工作表现良好且多次获颁奖项。但控方反指被告在值勤时干案，恰恰与这说法矛盾，他滥用了肃毒局人员的权威，并破坏肃毒局的声誉，控方因此认为法官不应把这因素当做求情理由。

由于受害者是在新加坡长期服刑的外国人，控方认为他较难采取民事诉讼，促请法官判被告对受害者作出赔偿。

被告29日早也承认之前搁置的另两项抵触防止骚扰法令，以及一项酒类管制（供应与饮用）法令罪状。

**对警员飙脏话**

案情显示，被告于2020年3月14日下午开始，与朋友聚在组屋楼下喝酒，到了晚上宵禁时段也没停止。喝得烂醉的被告见两名警员前来劝他们离开，竟对警员飙脏话，当场被逮捕。

在家人陪同下出庭的被告，闻判时显得冷静。他将在两周后开始服刑。

文：陈昱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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