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故意绊倒20个月大女童   幼儿园教师监9个月两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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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7-29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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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塞达故意绊倒20个月大的女童，导致对方鼻青脸肿流鼻血，被判坐牢9个月又两个星期。（新明日报图） 

（新加坡讯）一名幼儿园女教师故意绊倒20个月大的女童，导致对方鼻青脸肿流鼻血，被判坐牢9个月又两个星期。

《新明日报》报道，承审法官昨早在廷上斥责被告对女童有管控权，却滥用赋予她的信任，因此作出上述裁定。

这起事件发生在2023年11月6日中午12时许，被告塞达（34岁）照顾豆豆班学生期间，带着涉案的20个月大女童上厕所时，多次扫腿绊对方，女童有一次跌倒正脸着地，导致她鼻孔流血，以及鼻子下方有瘀青。

塞达被控抵触两项儿童与青少年法令，早前承认其中一项控状，余项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控方今早指出，受害女童不到两岁，属于弱势的一方，更何况被告作为权威人物，滥用学生对她的信任伤害女童。

控方也指案发的厕所与其他空间隔着一道墙，他人无法轻易发现罪行，被告是故意算计绊倒女童，而受伤女童仅20个月大，无法为自己发声，控方要求法官判被告入狱至少15个月。

法官下判时指出，女童的母亲时隔两天带她求诊时，她多数伤势已经愈合。

法官说，被告试图绊倒女童4次，其中缘由只有她清楚，虽然被告第一次绊女童并非预谋犯案，但她持续绊对方，直到女童放声大哭，吸引另一名教师的注意才停止。

法官提到，被告作为教师对女童有监管权，而孩童应当在幼儿园感到安全，父母也相信孩子会被妥善和安全照料。

法官指出，被告唯一的求情依据是她认罪，但也考虑到被告很迟才选择认罪，最终判她入狱9个月又两个星期。

被告闻判后通过律师申请延期服刑，理由是她的女儿就快过生日。

法官批准她在8月18日开始服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