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新加坡公司设立｜跨境控股与资产保护实用指南（中国老板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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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1-22
Source: 狮城新闻

目前很多内地，香港企业家在新加坡做区域控股、投融资与家族资产治理。下面按“能落地、能过审、能解释得清楚”的标准，整理关键要点（以税务局 IRAS/会计与企业管制局 ACRA公开规则为准）。

**新加坡公司核心优势**

• 企业所得税率 **17%**；符合条件的新公司可享**前3个税务年度的减免**（S$100k免75%，次S$100k免50%）。

• 没有资本利得税，外国来源收入在汇入新加坡时，可在满足条件下申请豁免税；新加坡税务居民公司派发股息后股东不再纳个人所得税。

• 与**约100个国家/辖区**签有避免双重征税协定DTA，适合做跨境股息/利息/服务费结构优化。

• Pillar 2（BEPS 2.0）对符合门槛的跨国集团自财年2025起实施相关Top-up Tax框架，设立前建议做集团层面税负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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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控股 vs 新加坡控股：怎么选**

• 香港也是属地来源征税、两级税率（公司首HK$2m利润8.25%/其后16.5%）；单在香港收到的海外分红、利息或卖股权赚的钱，不一定还能“自动免税”，要看你在香港有没有真实经营和人员等实质。

• 新加坡政府激励与避免双重征税协定DTA的网络更适合“在东盟ASEAN有人员/合同/客户/资金安排”的运营型架构。

• 实务建议：**纯控股**与被动收益为主→先评估香港FSIE与实质；**区域运营/融资/持牌业务**→多考虑新加坡。

**资产保护工具**

新加坡的信托/家办适合做资产隔离、传承与家族治理；但仍需满足AML/CFT与CRS等申报框架。通常需配合持牌信托公司完成合规与尽调。

**合规提醒**

2025年6月起政府CSP监管与AML/CFT要求已加强；2025年6月16日起挂名董事，股东 nominee安排需申报至ACRA中央登记册，且挂名 nominee状态会在Business Profile显示—因此“挂名/代持/控股”必须提前做合规与实质规划。

我的建议：设立新加坡公司前先做“税务居民/实质/资金路径/税务DTA可行性/集团Pillar 2影响”评估，避免后期重组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