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智强就非礼罪刑罚提上诉 法庭批准撤销剩余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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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11-19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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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强抵达国家法院。（图：CNA/Raj Nadarajan）

本地知名音乐人、前“新加坡偶像”评审林智强因在唱片公司非礼一名25岁女子而被判坐牢13个月，法庭根据程序也撤销了他的其他控状。林智强在法官判刑后表示将上诉，目前获准保释外出等候上诉。

61岁的林智强共面对六项侮辱女性尊严和一项非礼控状，指控涉及五名女子。他对七项指控表示不认罪，案件分成五轮审讯，这起非礼案的审讯是第二轮。

剩余五项控状撤销 

新传媒英文新闻网CNA报道，随着他的非礼罪成判刑，控方根据刑事程序法（Criminal Procedure Code）第147（1）条文申请撤销其余五项控状，法官当庭批准了这项申请。

在相关刑事程序法条文下，当一个被告面对超过两项控状，且至少一项控状罪名成立和判刑后，控方可申请撤销其余控状。

剩余控状撤销后，意味着林智强就不会再就那些控状接受审讯，不会进行早前决定的第三、第四和第五轮审讯。

林智强的代表律师来自王律师事务所，其中包括高级律师陈志明。

非礼的最高刑罚是监禁长达两年或罚款。由于林智强年过50岁，他不会被判鞭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