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梯前与陌生男争执 夫一拳打晕他妻再踹5脚 分别判监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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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10-08
Source: 狮城新闻

![电梯前与陌生男争执 夫一拳打晕他妻再踹5脚 分别判监罚款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72/17721748.avif?0)



两名被告对受害者使用暴力。（新明日报图） 

（新加坡讯）一对夫妻酒后在等电梯时，与一名男子起争执，丈夫一拳将男子打晕后，对男子又踢又踩，妻子同时补上5脚，两人昨早分别被判坐牢5个月两周和罚款1200元。

《新明日报》报导，这起事件发生在今年1月19日凌晨3时22分，地点在乌节商业中心4楼的电梯大厅。

被告是30岁的傅元俊和30岁的罗欣慧（人名译音），两人是夫妻关系，他们分别面对蓄意重伤和对他人动粗的控状。

案情显示，男女被告在案发当天约午夜时分，与两名朋友到乌节商业中心4楼的一家酒廊聚会，4人喝掉3瓶的烈酒，之后决定到卡佩芝大厦另一家酒廊续摊。

他们来到电梯大厅时，刚好有另6人也正在等电梯，包括26岁的男受害者，他是英国大学留学生，案发时正好返回新加坡过寒假。

女被告当时为了让男被告和朋友先进入电梯，故意站在电梯门前，挡住受害者去路。

在受害者后头的男被告也伸出手，阻止受害者进入电梯内。

受害者见状，将男被告的手推开，两人于是发生口角；受害者拉着男被告到电梯外，男被告趁受害者打电话时，一拳将受害者击倒，导致其脸部撞地，当场失去意识。

不过，男被告不肯罢休，朝受害者脸部和后脑勺踢，女被告则往受害者臀部踢了5下。

男被告后来往受害者脸部补上两脚，导致受害者在地上移动约一米距离，被告踩了受害者的头部后，才与女被告和朋友离开。

受害者被攻击时一直处于失去意识的状态，他凌晨3时27分才恢复意识，地上还留了一摊血。

男被告昨早认罪后被判坐牢5个月两周，女被告则罚款1200元。

## 受害者眼眶骨折眼部割伤



受害者事后被送往陈笃生医院急救，他左眼眶底骨折，眼部割伤，医药费835元。

两名被告在今年9月19日已全数赔偿受害者这笔费用。

控方在陈词时表示，男被告在公共场所攻击受害者身体脆弱部位，还在受害者失去意识后继续伤人，要求法官判他坐牢6至8个月，并要求法官判女被告1500元的最高罚款。

律师代两人求情时则说，受害者伤势不是永久性，也无需动手术，希望法官轻判。

律师透露，被告孩子上个月8日出世，女被告过两天才会坐完月子，加上男被告在判刑后会失去工作，希望法官让男被告展期服刑，以便处理工作事宜。

法官批准男被告申请，准许他下个月才服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