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 61 岁本地公寓保安,借关心之名将 14 岁女住户骗进保安室,在短短 1 分 18 秒内多次对少女毛手毛脚、强吻,行为恶劣。3 月 2 日(星期一)早上,该保安被判坐牢五个月两周,法官为保护受害者,下令媒体不得披露任何可能泄露少女身份的信息,包括被告姓名。

被告案发时担任某公寓保安,面对一项非礼控状。受害少女是该公寓住户,年仅 14 岁,案件发生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下午 1 时 39 分,当时少女正准备外出上课。
案情显示,被告当时驻守在公寓保安室外,看到少女路过,便主动将她叫进保安室。少女此前曾带朋友到公寓泳池游泳,且未换泳衣就下水,误以为被告是要因此责骂自己,便乖乖跟随进入保安室,彼时保安室内仅有两人。
进入保安室后,被告并未提及泳池违规一事,反而先询问少女祖父不久前过世的情况,随后话锋一转,接连询问少女的年纪、是否有男友等敏感问题,还不断称赞少女漂亮,一步步突破少女的心理防线。
随后,被告开始对少女实施非礼举动:先是拨开少女的头发,接着握住她的手腕,拉着她的腰部让其坐在自己大腿上,随后双手抚摸少女双颊,还亲吻她的额头和右手背。整个过程被保安室的监控完整拍下,经统计,被告在 1 分 18 秒内,先后触摸少女 7 下、强吻 2 下,共计 9 次非礼行为。
少女被吓得当场跑出保安室,被告的举动让她感到极度不舒服和恶心,当天便前往警局报警,警方随后介入调查,将被告抓获归案。
控方在庭审中指出,尽管被告未非礼少女私密部位,但非礼过程持续时间较长,且其身为公寓保安,本应承担保护住户安全的职责,却滥用自身身份和少女的信任实施犯罪,属于情节加重情形。此外,受害者年仅 14 岁,属于需要重点保护的未成年人,而被告多次实施非礼、两次强吻,对少女的身心造成了不良影响。
据悉,被告有多项案底,包括行为失检、持有受管制毒品、鲁莽行为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等,情节本应从重处罚,但控方考虑到被告在案发后第一时间表达了认罪意愿,可在刑罚上享有折扣,因此恳请法官判处被告坐牢五至七个月。
最终,法官综合案件情节、被告的犯罪性质、案底情况及认罪态度,作出判决:判处被告坐牢五个月两周,以此严惩此类侵犯未成年人的恶行,同时警示所有从业者,切勿滥用自身职权和他人信任,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