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欠债累累的‘资金骡子’接手超45万新元诈骗款，包括88岁老人血汗钱，终被判刑两年半并罚款2.3万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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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2-24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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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一名身负多重债务、同时向正规与非正规放贷人借款的男子，同意为两名上门找他的男子接收并提取资金，以换取报酬。

他先后接收并提取了总计113,800新元（约合89,800美元），其中约74,000新元来自一位88岁女性受害者——她因遭遇政府官员冒充骗局而被骗。尽管已被逮捕并起诉，他仍为获取‘快速现金’再次参与另一项资金流转计划，最终经手了约331,000新元的诈骗所得。

2月24日，33岁的新加坡人林金泉（Lim Kim Chuan）被判处两年半监禁，并处以23,000新元罚款。若无法支付罚金，他将额外服刑一个月零六天。

林某承认两项“参与处理犯罪所得”罪名，第三项指控亦被纳入量刑考量。

案件经过 

法院获悉，林某为支付购车及其他开销，向正规与非正规放贷人借入大量资金。至2024年8月，他已累积巨额债务，其中包括向绰号“Alan”的高利贷者借入的600新元。

因无力偿还，林某开始躲避放贷人并拉黑其联系方式。2024年8月30日，两名男子在他家附近现身，自称是Alan的员工，并声称他因利息累积已欠款超过5,000新元。林某表示无力偿还，遂主动提供自己的银行账户供其使用。

对方随即要求他接收资金、全额提款并亲手交付现金，作为回报，他们承诺清除其债务并支付报酬。

次日，林某在上班途中被另一名男子拦下，告知资金已转入其账户，并指令他妥善保管现金。数日后，又有一人重复相同指示。

2024年8月31日至9月3日期间，共计113,804新元分多笔汇入林某账户，每笔金额介于15,000至25,999新元之间。9月3日，他在义顺游泳中心将全部现金交付给一名身份不明的男子，并获得至少3,000新元报酬。

三天后，一位88岁的新加坡女性报案称自己遭遇诈骗，已将近100万新元转入多个银行账户。其中73,804新元正是汇入林某的账户——但警方调查发现，该账户内仅余8.61新元。

林某被确认为账户持有人，协助警方调查后获准保释。

第二次非法合作 

然而，2025年1月，林某再次陷入骗局。一位朋友邀请他加入名为“Dollars Only (4)”的聊天群组，成员包括Kong Long、Mushroom和Labubu。他通过该群接收指令：前往指定地点与陌生人会面，以一张特定序列号的2新元纸币作为暗号确认身份，收取现金后当日亲手交付至另一地点。

林某因急需偿还1万至2万新元的非正规贷款，欣然接受。每次完成交接，他可获得交易金额3%至5%的佣金，或约200至300新元固定报酬。

2025年4月3日至5月7日期间，林某共收取并交付了331,000新元现金，资金来源为五名50至60岁受害者在投资骗局或政府官员冒充案中的被骗款项。

尽管怀疑资金来源非法，他仍持续参与。2025年1月至5月间，他从中获利约20,000新元。

受害者陆续报案，称曾将现金交付给一名男子。警方通过监控录像确认林某身份，并将其再次逮捕并起诉。

2025年5月底，他甚至为聊天群组成员Labubu经手了额外20,000新元诈骗款，导致保释资格被撤销，直接收押。

副检察官俞凯拉（Kiera Yu）请求判处28至33个月监禁，并处以23,000新元罚款，以没收其非法所得。她指出，过去五年内新加坡诈骗案件数量增长逾七倍，损失总额更是翻了四倍。

俞检察官强调，证据显示林某与一个由多名匿名成员组成的犯罪团伙合作，通过聊天群组接收指令、完成资金交接。根据新加坡法律，此类行为最高可判处十年监禁、50万新元罚款或两者并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