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少女逃离收容所　遭收容酒廊老板灌醉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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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08-12
Source: 狮城新闻

![少女逃离收容所　遭收容酒廊老板灌醉强奸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27/17276709.avif?1691762410)





（新加坡讯）少女从收容所逃跑出来，为了躲避警方，接受一名酒廊老板的好意，连同另外两名女子躲在该名老板的公寓单位，岂料老板被指趁机将少女灌醉并强奸，友人目睹案发过程。

上述案件周四（8月10日）在新加坡高庭开审，41岁的被告拉扎古玛不承认非礼与强奸少女。

此案是2020年2月21日深夜至隔天凌晨之间发生，地点是被告居住的公寓单位内。

案发时，被告是一家名为Don Bar &amp; Bistro酒廊的老板，声称被他强奸的少女当时17岁。

为了保护受害人，法庭谕令媒体不准报导任何可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资料，包括她的名字。

根据控方开庭陈词，少女原本住在新加坡女子收容所，她逃离后得知被告的酒廊在请人，于是决定前去应征。被告面试少女后，让她同日开始在酒廊工作。

控方指出，当时有另一名逃离收容所的女子B也在被告的酒廊打工，B遭被告性侵犯后怀孕，无处投靠的她只好继续留在酒廊。

少女在酒廊工作不久后，被一名朋友向警方举报她从收容所逃跑并且躲在酒廊，警方于是突击酒廊。少女收到消息，赶紧与另一名女子离开酒廊并联络被告。

被告把少女与女子接到他的公寓，当时B也在场。被告告诉她们可以在公寓住下来，被告也安排酒廊职员把她们的衣物拿到公寓。

案发当天晚上，被告叫3名女子陪她喝酒。控方指被告在少女喝醉后，把她带到公寓二楼非礼与强奸，少女因喝得太醉而无力反抗；当时B也在场，并且与被告发生性行为。

少女早上睡醒后，把自己被强奸的事情告诉B和另一名女子。她接着收拾东西离开公寓单位，并且没再回去酒廊工作。

同年7月20日，少女回返收容所，并且把被性侵犯的遭遇告诉社工。

控方接下来将传召13名证人上庭供证，或将他们的书面证词提呈给法庭。

根据新加坡法律，若强奸罪名成立，被告可被判坐牢不超过20年和被打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