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工被巴士撞成植物人 偿金至少7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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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1-13
Source: 狮城新闻

（新加坡13日讯）46岁女摊位助手骑脚车被巴士撞倒，头部重伤后不省人事，成为植物人至今超过一年。

丈夫从中国越洋来新起诉巴士司机与公司，双方在案件开审后取得庭外和解，辩方同意承担三分之二的赔偿责任，索偿金额至少26万新元（约78万令吉）。

《新明日报》报导，这起意外发生在前年6月4日中午12时15分，地点是朝往裕廊西51街的园景路（Yuan Ching Ro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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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的挡风玻璃爆裂。 （档案照） 

伤者是46岁的郭文珍，来自中国，案发时在附近咖啡店当摊位助手，在放工回家途中遭遇不幸意外。

由于伤者一直处在昏迷状态，因此由她的丈夫代为起诉肇祸司机以及巴士公司易塔通索赔。

诉方在开庭陈词里，指巴士司机没有注意路况，前方交通灯已转红，而有路人正在过马路，他却将骑脚车过马路的郭文珍撞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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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者郭文珍。（档案照） 

诉方称郭文珍与其他路人在过马路时，巴士距离18至22.5米远，每小时时速约27至32.4公里，巴士可以也应该停下巴士让路给路人。

辩方承认司机闯红灯，但反指郭文珍同样也“闯红灯”，在绿人还未显示前就骑脚车过马路，没有注意路况，同样也要负上部分责任。

案件上周开审，针对诉辩双方需负多少责任进行审讯。双方在审讯第一天结束后取得共识，由辩方承担三分之二责任。

至于具体索赔数额，待日后估算。

## **住院259天**



伤者在车祸后被送回中国，她处在昏迷状态，住院259天，单是医药费就花掉26万5886元（约81万2691令吉）。

诉方代表律师不愿向媒体透露具体索赔数额，但据索赔状显示，诉方索赔项目包括郭文珍的26万5886元医药费、看护者所承担的2万5000元（7万6406令吉）损失、将郭文珍送回中国的1万9400元（约5万9291令吉）费用、代理人申请的1万3350元（4万801令吉）费用、以及未来收入损失等。

另外，巴士司机因闯红灯，去年在危险驾驶罪名下被判坐牢一周，各级驾照吊销18个月。

据郭文珍的医药报告显示，她头颅骨折，脑部伤势严重，长期内无法恢复心智能力。

巴士的行车记录器拍下了案发过程，郭文珍与巴士司机都有闯红灯，但发生相撞的那一刻，绿人已经亮起。

诉方说，法律在意外的前一年已修改，公众能以步行的速度，骑脚车过马路，辩方不能以此把错怪在郭文珍上。

诉方代表律师拉杰星说，这是一起不幸的意外事故，行人与司机都违反交通规则，分别在行人信号仍是红灯时就过马路，以及在交通灯转红灯后没有及时停车，但是巴士司机须为意外的发生负起更大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