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售卖走私电子烟 新拟提高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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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3-02
Source: 狮城新闻

（新加坡讯）为加强遏制电子烟的执法力度，新加坡卫生部拟大幅提高使用、售卖和走私电子烟的刑罚。未来，吸食电子烟者可能被罚款最高1万元，是现行罚款上限的5倍。

至于销售者和走私者，罚款上限拟分别提高至原来的20倍和30倍。

《联合早报》报导，人力部兼卫生部高级政务部长许宝琨医生，今年2月12日在国会代社会政策统筹部长兼卫生部长王乙康，就烟草（广告与销售管制）（修正）及其他事项法案提呈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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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卫生部拟大幅提高使用、售卖和走私电子烟的刑罚。 

法案若通过，吸食电子烟者罪成，最高可罚款1万元。售卖电子烟者被定罪，可判监最长6年，并罚款最高20万元；走私者罪成，可判坐牢最长9年，并罚款最高30万元。

目前，吸食电子烟者罪成，最高罚款为2000元。进口、分销、销售或提供电子烟同样违法，初犯者最高可罚1万元，或判监最长6个月，或两者兼施。

法案也建议将现行烟草（广告与销售管制）法令，更名为烟草与电子烟管制法令，把电子烟明确纳入法令名称与监管框架。

同时，法案也将麻醉剂“依托咪酯”（etomidate）及其他类似物列为“特定化合致幻药”（specified psychoactive substance），以加强管制电子烟中的有害添加物。

去年9月1日，新加坡把依托咪酯列为滥用毒品法令管制的C级毒品，以加强对售卖、分销或进口相关物品者的处罚。

由于依托咪酯被列为受管制毒品，持有或使用依托咪酯者，经定罪，可判监最长10年，并罚款2万元。贩运者可坐牢最长10年，并鞭刑5下；走私者可判监最长20年，并鞭刑15下。

法案建议维持刑罚，并明确指出即便在海外犯下相关罪行，刑罚仍适用于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

将依托咪酯列为C级毒品的举措属临时条款，原定今年2月28日失效。不过，内政部已将临时条款的有效期延至4月30日，待卫生部法案通过。

新加坡去年9月全面加强电子烟执法行动后的4个月内，已有超过3500人因涉及电子烟相关罪行被查获，其中366人证实持有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

去年，移民与关卡局侦破的电子烟走私案达5万7400起，起获超过35万个电子烟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