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司法史上罕见贪腐案尘埃落定!
52 岁前助理警监许建忠因受贿 4.77 万新元、向非法赌窟头目泄露警方行动计划,5 月 26 日被判入狱九年、罚款 1000 新元,并追缴全部贿款。
这名曾潜逃中国 17 年的 “红通” 公务员,成为新加坡首位因贪腐被国际刑警组织通缉的现役警官,其罪行严重践踏警队公信力,引发社会对执法系统廉政建设的深刻反思。

警界蛀虫的双重背叛:权力寻租与信仰崩塌
许建忠案发时任职于刑事侦查局,2005 年结识非法赌窟头目蔡振和后,因离婚诉讼费用及卡债危机沦为 “黑警”。
他以 “贷款” 名义收受蔡振和 1.5 万新元,随后变本加厉 —— 不仅介绍至少五名同事与蔡振和勾结,更在 2006 至 2007 年间多次泄露警方突击赌窟的行动计划,甚至协助查探被押同伙信息。
作为 “回报”,蔡振和为其支付酒钱、娱乐费累计超 2.7 万新元,总受贿金额达 4.77 万新元。
潜逃生涯的罪上加罪:从腐败到跨国逃亡
2007 年 7 月,许建忠在中国旅游时获悉警方调查,遂滞留中国并逾期居留。
其间,他因在重庆犯下侵占财产罪入狱四年半,刑满后被遣返回新,时隔近 17 年才面对审判。
法官赛夫汀・萨鲁万指出,被告身为资深警官知法犯法,案发后非但未悔改反而跨国潜逃,“背叛了警队誓言与公众信任,其行为对执法系统声誉的损害难以估量”。
司法震慑:九年重刑彰显 “零容忍” 决心
本案创下多项司法纪录:
刑期标杆 :九年监禁为新加坡近年来公务员贪腐案件的最高刑期之一,远超同类案件平均量刑(通常 5-7 年);
追赃力度 :除罚款外,被告需全额缴付 4.77 万新元贿款,体现 “贪腐所得必被追缴” 原则;
国际协作 :作为新加坡首名被 “红色通缉令” 追捕的公务员,此案凸显贪污调查局(CPIB)与国际刑警组织的跨境执法能力。
系统反思:如何防止 “执法者变违法者”?
许建忠案暴露警队内部监管漏洞 —— 其在非法借贷取缔组任职期间,长期与犯罪头目勾结却未被及时发现。
对此,新加坡警方已加强内部审计机制,如对敏感岗位实施定期轮岗、建立匿名举报保护制度等。
法律界人士强调,需进一步完善 “执法者廉政档案”,对财务异常、社交关系复杂的警员提前干预。
“当警徽沦为权钱交易的筹码,法治根基将被动摇。”
正如控方在庭上所言,此案的审判不仅是对个体的惩戒,更是对所有公职人员的警示:任何试图践踏法律红线的行为,即便潜逃天涯,终将难逃正义的审判。
九年刑期的背后,是新加坡对 “执法公正” 的捍卫,更是对 “权力透明” 的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