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贴告示急征女友 欲“合买”预购屋惹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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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9-07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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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先生在告示留下自己的电话号码。（新明日报图） 

（新加坡讯）声称在狮城找女友“很难”，27岁男子为“脱单”，在兀兰一带沿路贴告示，希望找到女伴“合作”预购下个月在兀兰推出的预购组屋（BTO），引发关注和惹议。

《新明日报》报道，媒体辗转联系上贴告示的男子黄先生（27岁），长相斯文、身材中等的他，目前是一家服装店任职店长。

他称，觉得自己到了适婚年龄，想要赶快“脱单”，才在上星期天（本月1日）在兀兰一带贴告示寻女伴。

根据告示，黄先生以英文写道：“嗨，我正在找人和我BTO”。他也在告示强调自己的择偶条件是寻找随和、友善的女子，年龄介于21至35岁，并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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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一名27岁男子黄先生在兀兰一带贴告示，找女伴“合作”预购组屋。（新明日报图） 

最后还打趣写了“一起合作”四字，以及笑脸和咖啡贴图。

黄先生透露，他印了共18张手机大小的告示，沿着兀兰地铁站一带数个人流多的商场，随机在墙上与柱子贴告示。

他解释，自己两年前曾谈过恋爱，分手后便情场失意，不仅在交友软件上没遇到心仪对象，身边的女性友人或同事也都有另一半，他才会出此下策。

“在新加坡真的很难找女友，交友软件又烧钱，大多需要付费开通。”

他指，由于自己住在兀兰一带，对兀兰区新推出的预购组屋深感兴趣，所以想要赶快找个女友“赶进度”，一起在10月申请预购组屋。

然而，据媒体观察，黄先生贴的告示大部分都已被移除。他的做法也引起热议，有公众看到后拍下告示上传至社交媒体，引起广泛讨论。

有网民表示“交友告示”相当有趣，但也有人质疑他的做法是否触法。

黄先生则说到，“我朋友后来提醒我不能乱贴告示，我以后不会这么做了。当下只是心急，想要找个也想赶快结婚买房的女友。”

## 称有７女回复 表示有意认识



男子称已有六七名女子致电回复，表示有意认识。

黄先生指出，他周三开始接获回应，目前已有六七名女子打电话和发简讯联系他，表示有意了解详情。

“有人跟我说觉得我的告示很有趣，我问了她对未来的计划，谈了不久，她就说要挂电话了。但有其中一位跟我约了这周见面吃饭。”

他坦言，固然担心有人冒充身份诈骗或恶作剧，但他会谨慎小心，确保自己的安全。

谈及择偶条件，他称，外貌不重要，希望能找到一个性格好、脾气好的伴侣。

“外形顺眼就可以了，最重要是人品和性格。若跟我一样会做家务就很好，会煮饭更好。” 

## 律师：内容没问题 贴告示违法



受访律师称青年的做法并没有违法，而且假结婚是很难定义的。

江金洋律师在受访时指出，对方若不张贴告示，同样可通过其他途径寻找另一半，而且若真的有女子联络他，双方结婚并一起购买预购组屋的做法也没有违规。

“他最多是违反了在公共场所张贴告示的条例，但告示内容并没有问题，假结婚是属于刑事罪，除非有确凿的证据。”

他说，揭发假结婚的证据包括双方可能私底下有订立协议，或是被身边的亲友揭发他们结婚后从未同住等，但若非如此，是很难判断该段婚姻是否属实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