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砍人 他帮忙洗掉刀子血迹 男子判监8周

2021/05/25   •   6567阅
一起朋友关系复杂的案件,男子在朋友砍伤他人后,竭力阻碍司法公正,清洗凶器、谎报信息。最终,两人因妨碍司法公正罪被判刑,男子获刑8周,另一名男子刑期更长。本文详细讲述了这起案件的经过及涉案人员的作案过程与面临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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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拿刀砍人,男子不但没有如实向警方交代,还替朋友清洗沾满血迹的刀子,妨碍司法公正,昨天(5月24日)被判坐牢8周。

被告是29岁的叶康军,他抵触一项妨碍司法公正条文的控状,昨天出庭认罪。

另一被告是36岁的蔡宏明,他早前已在持危险武器蓄意伤人和滥用毒品法令下被控,分别被判坐牢8个月2周,以及3年。

受害者是60岁的白古梁,两名证人则是60岁的曾德福和51岁的黄庆康,涉案3方都是朋友关系。

案情显示,去年3月15日,因怀疑受害者胡乱说话,两名证人与受害者在三楼楼梯间发生口角。

此时,正在叶康军四楼住家的蔡宏明听见了争执声,于是从叶康军住家拿了一把28公分长的刀,叫叶康军跟他一起出去,随后用刀砍伤受害者左手。

看到事态严重,两证人马上介入制止,让受害者逃跑,叶康军则先回家。

不久后,蔡宏明也回到叶康军住家,向他坦承自己砍了人,将刀丢进他的洗碗盆。

叶康军看见血迹,因不想让警方知道自己的刀被用来干案,于是马上清洗,并将刀收回厨房。

他也让蔡宏明待在家中“冷静”一小时半。

警方抵达后展开长达10小时的调查,但叶康军起初被查问时并未坦诚交代事件、凶器以及蔡宏明早前在他家的事宜,甚至称不认识他。直到警员反复查访后,叶康军才揭露蔡宏明的行踪。

医疗报告显示,受害者的左手被割伤。

法官最终判叶康军坐牢8周。(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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