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曾经“五天一小劫、十天一大抢”　重回41年前开枪劫案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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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11-24
Source: 狮城新闻

![新加坡曾经“五天一小劫、十天一大抢”　重回41年前开枪劫案现场](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10/17103320.avif?1679356575)





陈松汉（洋名彼得，Chin Sheong Hon）1981年11月6日早与同谋持枪在汤申路上段一带的大华银行分行外，抢走一名女子身上9万余新元的现金与支票，还朝女子背部开枪，导致女子肚子中枪伤。劫匪把伤者射倒在地（白圈内）后，跑向银行后面小巷（黑色虚线所指）乘机车逃之夭夭。（南洋商报） 

**作者 何盈**

**潜**逃泰国32年后落网的通缉要犯陈松汉，11月15日承认开枪抢劫并射伤一名女子，触犯持械蓄意伤人抢劫罪，被判坐牢18年。这项控状最高刑罚可判处终身监禁。

现年72岁的他，也承认另一项持械抢劫罪，第三项持械抢劫罪则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陈松汉究竟是“何方神圣”？当年发生的这起劫案又是怎么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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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松汉。（联合晚报）

且让笔者带大家回到41年前的罪案现场……

**已有预谋，开枪抢钱逃跑一气呵成**

那是1981年11月6日上午10时左右，地点是汤申路上段大华银行分行外面（见文章主图）。

犹记得当年笔者在现场采访，根据目击者透露，枪匪开枪伤人劫财之后，跳上另一匪驾驶的机车逃跑。

两匪相信早已有预谋，先由一匪开了机车，停放在大华银行分行的后巷，引擎开动着，另一匪则怀枪埋伏在银行外。

伤者是吴淑文，当年32岁的她，是汤申岗（raise，今译为“坡”）永胜（新）私人有限公司的股东，该公司专门代理一些名牌香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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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这个劫案的新闻剪报。（南洋商报）

吴淑文当时将9万多元放在一个公事包内，走过马路，准备到银行存款。她的弟弟跟随在后，暗中“保护”，两姐弟相距不到3米。没想到，一名戴着黑色头盔的枪匪从一旁跳出，闪电拔枪，紧贴吴淑文的背部。

吴淑文惊愕未定，不知所措，枪匪竟然不发一言，开了一枪。子弹射穿吴淑文的腹部，她登时血流如注，哀叫倒地。枪匪立马将她藏有9多万元现款与支票的公事包抢到手，然后飞步跳上前来接应他的机车，绝尘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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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淑文2015年看到《联合晚报》关于陈松汉在高庭面控的新闻时，第一个反应是：“啊！他加入红衫军？”（联合晚报）（联合晚报）

吴淑文送去医院急救后，虽然没有生命危险，但却留医了45天。即便事隔34年，她在2015年接受报章访问时，还是心有余悸，形容被子弹射穿腹部的那一刹那，简直是“死去活来”，“痛不欲生”！

忆述起当年案发的经过，吴淑文历历在目。她说：心里的阴影总是挥之不去！

**武装盗匪横行的年代**

说起来，这起劫案当年之所以引起轰动，最主要的原因是：**自1973年军火法令出台规定，干案时开枪导致事主伤亡，不管是蓄意还是无意，都将面对死刑之后，持枪抢劫并开枪的案件，已经逐年减少。**

那个年代的盗匪，专向金庄、表行、当店、邮政局和银行等存有大批现金的地方下手。 警方过后成立罪案防范局，大力宣导各类防范的方案，包括装置闭路电视、防爆玻璃以及安装铁条等，配合严刑峻法，金庄与当店等的劫案受到了控制。

80年代，武装盗匪转移目标，专门在银行外面或通往银行的停车场、商行以及建筑工地的办公室等有大量现款出入的地方埋伏，然后捉准机会下手。

当时各报像笔者一样负责采访意外新闻（包括警务新闻）的记者，随着这类案件的剧增，“五天一小劫、十天一大抢”，随着警方人员的出动而疲于奔命，忙得晕头转向！

为了应付枪匪与管控军火枪械，警方的刑事侦查局（CID）在70年代末还特别成立了[匪党取缔组](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g3MDIwOTEwNw==&mid=2247541428&idx=4&sn=17ff8b736affdea5ff2dbf5cb50b9b1f&chksm=ce932188f9e4a89ea654696e12331cabd749176347b844157cb1c0ca306ff0bb0ed256d1b013&scene=21#wechat_redirect)（原名为有组织犯罪组，类似香港的O记）。

**陈松汉是“三人匪党”头目**

此案发生后，匪党取缔组侦骑四处，所得到的情报是：

***开枪射伤吴淑文的匪徒可能是一个“三人匪党”的头目，他的洋名叫彼得，拥有一把点38口径的左轮。警方事后发出全岛通缉令追捕他，却没料到他最终亡命泰国，而且还隐姓埋名逃亡了30多年！***

警方当年也查出，单单在1981年7月到11月短短四个月内，这支“三人匪党”最少干下三起持枪抢劫案。

根据警方在1987年发布的十大通缉犯名单，彼得陈松汉，37岁，家住大巴窑北组屋。警方相信他跟沈宗金（Sim Chong Kim，30岁），又名阿源，以及吴春成（Goh Choon Seng，33岁），又名菲力，涉及多起持枪抢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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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8月6日刊登于《海峡时报》有关当时新加坡十大通缉犯（Singapore's 10 most wanted men）的新闻报道。（联合晚报）

如今，陈松汉已治罪，他的其他同伙呢？

一名退休的警官透露，一般上，这类匪党都是乌合之众，而且彼此之间只知道对方的外号与小名，并不清楚对方的家庭背景，并不太容易追查。何况，此案时隔40多年，被告又患有失智症，警方很难从他口中套取资料。

即使有资料，隔了那么久，人事全非，要跟进更是困难！

**潜逃30余年，一朝游行被逮**

话说陈松汉当年干案后，潜逃到泰国，音讯全无，一直到2013年。当时泰国发生政变，他不知为了什么，竟然参与支持泰国前首相达信的红衫军上街游行，结果被前来镇压的军方人员逮捕，事后控上法庭治罪，被判坐牢。

同年6月4日，他获得释放，两天后引渡回新加坡。过后，他被控上国家法院，面对三项持枪抢劫案的控状。

2015年9月，控方提呈医药报告指他精神失常和患有初期失智症，并不适合受审或认罪。 高庭法官援引刑事诉讼法，下令将他还押精神病院，等待部长指示。

2021年7月，医生鉴定他精神正常，神志清醒，适合受审。

**涉及另外两起劫案**

陈松汉除了承认干下汤申路上段大华银行外的劫案之外，也承认在1981年7月16日于芽笼1巷，持枪打劫新加坡短程巴士私人有限公司的出纳主任余昌龙，抢走1万60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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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7月17日《南洋商报》第10版新闻剪报。（南洋商报）

案发于当天上午9时15分，地点是芽笼1巷的停车场。29岁的余昌龙和助手，在1巷的巴士总站，将公司一天前的收入，装进公事箱和两个布袋，准备存进银行。

他一手提公事箱一手提布袋，助手则提另一个布袋。他们走到停车场打开汽车行李箱，要把公事箱放进去时，一持枪匪徒冲了过来，用枪指着他的腰，喝令他别乱动，然后抢了公事箱转身飞跑。

据余昌龙说，该匪奔向附近前来接应的白色货车，车上跳下一匪接过公事箱。他看到车内另外还有两匪，双双挥枪指向他，似乎警告他不要追来。

***换言之，涉及此案的共有四匪，而且动用了三把枪！***

同年10月13日，陈松汉在丹戎加东华联银行外，持枪抢去蔡文良17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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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10月14日《南洋商报》第5版新闻剪报。（南洋商报）

54岁的蔡文良当时是万德成（私人）有限公司巴耶利峇路分行的出纳员。他在当天上午10时，跟两名同事共乘公司的货车到华联银行存款。

当他跟当中一名同事下车走了不远，一匪忽然出现，挥枪拦阻去路，命令他不得轻举妄动，然后飞快出手，一把抢去藏有现款的布袋，最后奔向一辆由另一匪所开的机车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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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10月14日《星洲日报》第7版新闻剪报。（星洲日报）

**为何只判坐牢18年而非终身监禁？**

在今年11月15日的审讯中，主控官说，为了公众利益，他要求判处陈松汉终身监禁。主控官认为，医生的精神评估报告显示，尽管陈松汉精神正常，但性情不稳定，一旦停止服药，旧病复发，有可能再度干案。他指称陈松汉长期患有妄想症，终身监禁可以确保他继续接受治疗。

代表法律援助局为陈松汉辩护的律师反对主控官的说法，认为被告的精神状况跟案件无关。律师以他的当事人年龄大、健康差，再次犯案的概率低微为理由，要求判处坐牢13年7个月。

高庭法官彭康钊法官并不同意主控官的求刑要求。

他说，考虑到陈松汉年事已高，健康欠佳，以及当局可援引精神健康法令等因素，因此决定判陈松汉坐牢18年，而且把自2013年6月的还押期与三分之一的减刑等因素考虑在内，陈松汉有望在两年半内出狱。

除此，法官说，***此案特殊之处是：即便判处陈松汉终身监禁，也只能监禁他最多20年，***因为终身监禁“必须坐牢一生”的判决是1997年法定下来的，陈松汉犯案是在此修正法令之前的1981年。

另据精神健康法令规定，一旦被告服刑完毕后精神病复发，当局仍可以安排他关押在指定的精神科治疗所，继续接受定期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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