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庭上大小便拖延审讯 被告仍逃不过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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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0-02-07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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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囚衣上抹上粪便。（示意图）

（新加坡7日讯）疑为逃过鞭刑，在庭上大小便，企图装疯卖傻，试图把审讯拖延到6月满50岁，强奸案被告被判坐牢32年和打鞭24下。

高庭法官认为，两名受害少女是可靠证人，她们没有理由撒谎诬陷被告。

《联合晚报》上个月报道，当兼职送餐员的依沙姆（49岁）被控八项控状，包括强奸和性侵两名14岁少女等罪行。案件原定去年8月开审，但被告一连串的行为，导致聆讯一再展期。

被告的“招数”包括在庭上曝露下体和撒尿，以及在法院走廊上大便，再用粪便涂抹囚衣与被告栏玻璃屏。他在上个月20日被判表面罪名成立后，声称“刚刚恢复记忆”，需要时间请律师，但高庭法官施奇恩不批准他将案件展期的申请。

三天后，控方与被告原定进行结案陈词，但被告这回却称未收到审讯的文字记录。法官当时表示愿意姑且相信他，案件展延至昨午，让被告有更多时间为结案做准备。

根据精神评估报告，被告的精神正常，庭上行为是在装疯卖傻。控方质疑被告是故意拖延审讯，因为若他在今年6月12日生日满50岁后才被治罪，便可逃过鞭刑。

前天下午，被告把自己所准备的书面陈词呈堂，内容为否认曾对两名少女霸王硬上弓。法官随后下判，裁定被告罪名成立，须坐牢32年和打鞭24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