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部长兼财政部第二部长萧振祥。(视频截图)
国会昨天(6日)通过了《财政(所得税)法案》。从2027年估税年起,收入不超过5万元的自雇人士和个人独资经营者,报税时可将营业收入的20%视为业务开支,从收入中扣除。
《财政(所得税)法案》主要针对《所得税法令》、《跨国企业最低税法令》和《经济扩展优特免税优待修正法令》做出修订。
交通部长兼财政部第二部长萧振祥在法案二读时表示,法案落实后将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支持,同时让我国税制与国际税务发展接轨,为跨国企业提供更明确的税务安排,并简化企业和自雇人士的报税程序。
在新法案下,收入不超过5万元的自雇人士及个人独资经营者,从2027估税年起报税时,可将营业收入的20%列为业务开支并予以扣除。
针对企业的相关措施则包括,符合条件的公司将获得50%公司税回扣。
在2025年雇用至少一名本地公民或永久居民的活跃公司,可获得至少2000元的现金补助。公司税回扣和现金补助的总额上限为4万元。
在2027和2028估税年,企业多达5万元符合资格的AI支出,可享有400%的税务减免。
另外,法案也将修订相关条例,以确保新加坡的全球最低税第二支柱制度符合国际标准,并为跨国企业提供更明确的税务安排。
具体而言,包括落实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包容性框架今年1月批准的相关安排,美国跨国企业可豁免缴纳跨国企业补足税,但包括美国企业在内的所有跨国企业,仍须缴纳国内补足税。
法案也将允许新加坡同其他司法管辖区交换全球反税基侵蚀(GloBE)信息申报表,让跨国企业只须在一个司法管辖区提交相关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