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所得税）法案》通过 自雇人士可按营业收入20%扣除业务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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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10-07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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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长兼财政部第二部长萧振祥。（视频截图）

国会昨天（6日）通过了《财政（所得税）法案》。从2027年估税年起，收入不超过5万元的自雇人士和个人独资经营者，报税时可将营业收入的20%视为业务开支，从收入中扣除。

《财政（所得税）法案》主要针对《所得税法令》、《跨国企业最低税法令》和《经济扩展优特免税优待修正法令》做出修订。

交通部长兼财政部第二部长萧振祥在法案二读时表示，法案落实后将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支持，同时让我国税制与国际税务发展接轨，为跨国企业提供更明确的税务安排，并简化企业和自雇人士的报税程序。

在新法案下，收入不超过5万元的自雇人士及个人独资经营者，从2027估税年起报税时，可将营业收入的20%列为业务开支并予以扣除。

针对企业的相关措施则包括，符合条件的公司将获得50%公司税回扣。

在2025年雇用至少一名本地公民或永久居民的活跃公司，可获得至少2000元的现金补助。公司税回扣和现金补助的总额上限为4万元。

在2027和2028估税年，企业多达5万元符合资格的AI支出，可享有400%的税务减免。

另外，法案也将修订相关条例，以确保新加坡的全球最低税第二支柱制度符合国际标准，并为跨国企业提供更明确的税务安排。

具体而言，包括落实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包容性框架今年1月批准的相关安排，美国跨国企业可豁免缴纳跨国企业补足税，但包括美国企业在内的所有跨国企业，仍须缴纳国内补足税。

法案也将允许新加坡同其他司法管辖区交换全球反税基侵蚀（GloBE）信息申报表，让跨国企业只须在一个司法管辖区提交相关申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