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诉及特赦不成 毒品走私犯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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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4-19
Source: 狮城新闻

![上诉及特赦不成 毒品走私犯被执行死刑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4/17840873.avif?0)





示意图。（图：iStock）

一名46岁的本地男子因走私毒品被判处死刑。在多次上诉和上诉后申请被驳回后，男子向总统提出特赦请求，没有得到批准，他最终在星期四（16日）被执行死刑。

中央肃毒局的文告指出，2021年2月24日，46岁的新加坡公民Omar bin Yacob Bamadhaj因将不少于1009.1克大麻走私入境我国被定罪。根据《滥用毒品法令》（Misuse of Drugs Act，简称MDA），走私超过500克大麻可被判处死刑。上诉庭（Court of Appeal）在同年10月12日宣布维持对被告的定罪和量刑。

当局强调，Omar在审判和上诉期间享有法律规定的正当程序且由律师代表，并针对涉及Omar案的一些指控，做出说明，予以澄清。

当局指出，Omar在2018年7月12日驾车经兀兰关卡从马来西亚入境新加坡。他在抵达兀兰关卡后，一名辅警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发现一个属于他的包。包内装有三个用铝箔、保鲜膜和报纸包裹的物品。经卫生科学局检测后，发现其中含有不少于1,009.1克的大麻。

尽管Omar在庭审中声称不知道包裹的性质，并表示受到警员威胁，高庭判定他的证词存在多处实质性矛盾，其陈述不可信。相反地，当时在场为他录口供的多名警员，证词可以互相印证，且他们的证词也得到闭路电视画面的佐证。

在听取控辩双方提供的证据后，高庭认为Omar知道包裹性质，且是故意将它们带入新加坡的，因此判他走私毒品罪名成立。

Omar随后就定罪和量刑提出上诉。上诉庭则认为高庭已谨慎审查证据，认为没有理由干预高庭判决。上诉被驳回后，Omar又提出四项后续申请（post-appeal applications），所有这些申请都被驳回或得到解决。

在被告知将在今年4月16日执行死刑后，Omar再次向上诉庭提交一份法律申请，要求复核上诉庭判决，同样遭到驳回。他之后向总统提出的特赦请求也未获批准。

中央肃毒局强调，死刑只适用于最严重的罪行，例如走私或贩卖大量毒品，因为这不仅严重危害吸毒者自身，也给他们的家庭和社会造成巨大伤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