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泼“天拿水”导致情郎烧伤　已婚妇人判监一年7个月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v/JxBlo
Published: 2024-05-22
Source: 狮城新闻

![涉泼“天拿水”导致情郎烧伤　已婚妇人判监一年7个月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44/17447547.avif?0)





被告塔尔吉

（新加坡讯）已婚妇为挽留下情郎，恫言烧屋，将“天拿水”泼在厨房地板，然后点燃火柴，导致情郎全身15%被烧伤，已婚妇经审讯后被判坐牢一年7个月。

上述火患发生于2021年9月6日，傍晚7时48分，地点是新加坡三巴旺湾第363C座组屋的一间单位。 

35岁被告塔尔吉和同居情郎普蕾姆拉扎（33岁）爆发冲突，涉买“天拿水”回家后，泼在厨房地板，然后点燃火柴，导致情郎全身15%被烧伤。

被告被控一项鲁莽行为酿成火患的罪行，她不认罪，审问后，法官判她罪成，坐牢一年7个月。

《新明日报》早前报道，受害人供证时曾说，和被告谈恋爱期间有很多负面情绪，每当吵架或提分手，被告就会以死相逼。

事发当天，受害者决意要离开，传简讯给被告，两人开始透过短讯争吵。傍晚5时52分左右，受害者知道被告快放工回家，为避开当面对质，他到公园喝酒，但被告还是找到他，在公园和他大吵一架，恫言烧屋。

当受害者回到家中，闻到很浓的“天拿水”味，不断提醒说很危险后，甚至抢过瓶子，将“天拿水”往自己身上淋，撂下狠话说：“你要烧屋就连我一起烧”。

辩方律师曾指受害人称他往自己身上泼“天拿水”的说法不可信，反指纵火才是最终目的。

法官却认为，指证据显示被告常为了博取同情或达到目的而恐吓，例如恫言跳楼等。

法官认为，受害者只是“以火灭火”，并不是真的要自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