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车酿悲剧:25 岁货车司机撞死七旬行人,庭审表态认罪

2025/09/04   •   4868阅
桥北路惨案:25岁货车司机因违规驾驶酿成车祸,导致71岁老翁不幸离世。案件涉及临时驾照、无教练陪同、未悬挂 “L” 字牌等严重违规行为,司机面临多项指控,最高可判三年监禁。本案警示广大驾驶员,务必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2025 年 1 月 2 日傍晚 6 时许,桥北路第七座组屋停车场辅助路上,一起令人痛心的车祸事故发生,71 岁的郭振雄不幸离世。

9 月 3 日,涉事货车司机 ——25 岁的卢克曼在国家法院出庭受审,他面临四项违反公路交通法令以及一项违反车辆(第三方风险与赔偿)法令的控状指控,且在庭上明确表达了认罪意向。案件将延期至 9 月 26 日进行审前会议。

据控状内容,卢克曼在将货车倒入卸货区时,未仔细留意路况,致使货车撞上郭振雄,最终导致郭振雄重伤不治。

除了这一致命过失,卢克曼还被指在未经车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驾驶货车,且当时车辆并未购买保险。

更为严重的是,事故发生后,他在未获警员授权的情况下,擅自移动肇事车辆,这一系列行为严重违反了交通法规。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事发时卢克曼所持有的是临时驾照。这类驾照专为学车学员设立,按照规定,学员在驾驶时必须有教车师傅全程陪同,同时需在车辆前后显著位置悬挂代表初学者的 “L(Learner)” 字牌,以便警示其他道路使用者。

然而,卢克曼并未遵守这些条例,在无教车师傅陪同且未悬挂 “L” 字牌的情况下驾车上路,最终酿成悲剧。

根据公路交通法令,若因未谨慎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罪名成立后,违法者将面临最高三年的监禁、最高 1 万新元的罚款,或者两者并罚,同时驾照将被吊销长达八年。

而未经车主同意擅自开车,一旦罪名成立,每一项此类违法行为都可能导致最长三个月的监禁,或最高 1000 新元的罚款。

此次案件不仅为卢克曼敲响了沉重的法律警钟,也再次提醒广大驾驶者,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是保障自身与他人生命安全的基石,任何疏忽都可能引发难以挽回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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