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马男欠债当钱骡 助洗逾83万款项 判监5年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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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12-14
Source: 狮城新闻

（新加坡讯）欠大耳窿债务当上钱骡，过后“升级为”协调人，大马男协助跨国犯罪团伙，指导多名钱骡在新加坡开设银行户头交给团伙使用，经手多达70个户头，涉及金额超过83万元，被判坐牢5年10个月，罚款2000元。

《新明日报》报导，大马籍被告陈康勇（35岁）共面对33项包括抵触滥用电脑法令、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和欺骗等控状。他早前承认其中八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案情披露，2024年3月，住在砂拉越的被告因欠阿窿太多钱，被介绍给一名叫“阿祥”的犯罪团伙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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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祥为被告申请新加坡工作准证，只为了让他能在新加坡开设银行户头交给团伙使用。

若被告能在新加坡的七家银行都成功开设银行户头，就能每月拿到3000令吉（新币约940元）的“工资”，抵消他欠下的5万令吉（新币约1万5700元）。

同个月，另一名团伙成员又问他要不要帮忙为其他钱骡当“协调人”，他也答应了。

去年4月到8月之间，被告连同另外数名团伙成员欺骗新加坡各大银行开设银行户头，还带着另外12名来自大马的钱骡，指导他们如何开设银行户头，前后共开了39个银行户头，流入这些银行户头的款项超过13万元。

被告的参与，共让他赚到6500令吉。

另外，综合所有控状，控方指被告因自身利益为跨国犯罪团伙工作，指导钱骡开设户头用于洗钱，在他的协助下，团伙用新开设于七家不同银行的70个户头洗钱，涉及金额约83万7616元，其中4万2816元经调查与新加坡诈骗案相关。（人名音译）

## 大马被捕后弃保潜逃

再引渡回新面控



被告在大马被捕后弃保潜逃，不到四个月后再次被捕，引渡回新，还押至今。

2024年8月9日，警察部队接获马来西亚皇家警察的通报，被告和其他团伙成员在大马新山落网，他们被指收集新加坡银行户头的登入信息，并提供给大马的网络赌博团伙使用。

被告在同年8月15日获得保释，却弃保潜逃，直到同年12月1日在大马再度被捕，并在12月6日被引渡到新加坡面控。

## 被告不只是跑腿 法官拒轻判



法官指被告并非只是个跑腿，扮演至关重要的角色。

被告律师代他求情时说，被告起初只是钱骡，后来成为协调人，仍属团伙底层人员，恳请法官判他坐牢四年半就好。

法官下判时指被告并非主动自首，被捕后还弃保潜逃。被告也并非只是个跑腿，而是教钱骡如何开设银行户头，扮演至关重要的角色。

涉案的其他团伙成员包括一对马来西亚籍夫妻游志贤（37岁）和陈思思（28岁），陈思思负责下达指示给被告和另一名协调人黄裕康（23岁）。

另一名新加坡男子刘布莱恩（49岁）和大马男王敦农（39岁）则负责为钱骡申请工作准证，以入境新加坡。陈思思目前还在潜逃中，其余涉案人的案件则仍在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