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化身“蜘蛛侠”爬进女生房胡搞 虽两情相悦 南大生仍难逃牢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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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0-02-19
Source: 狮城新闻

（新加坡18日讯）南大生偷偷与未成年小女友胡搞，女方的父母发现两人谈恋爱，要他们分手。这对“苦命鸳鸯”表面上分手，暗地里继续交往，南大生更是多次化身“蜘蛛侠”，摸黑爬进女生二楼房间，最终被女生父亲发现，到警局报案捉人。

今年（2020年）26岁的男子日前被控九项性侵未成年少女的罪名。他昨天（2月17日）承认其中三项罪名，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后，被判坐牢18个月。

为了保护未成年少女，法官谕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可能泄露女生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庭上揭露，被告和受害女生是在教堂中认识，两人在2017年10月9日开始交往。当时，被告是南洋理工大学的在籍学生，而女生年仅15岁。

两人交往不到一个月，在同年10月26日就相约到被告的宿舍胡搞。被告趁室友不在时，夺走女生的初夜。

接下来的两个月，两人在不同的场所胡搞三次。女生的父母发现两人在交往后，要他们分手，两人同年12月被迫分手。

虽然表面上已经分手，两人暗地里继续联络和交往，被告还偷偷跑到女生房间胡搞。

女生一家人住在二楼，为了不让父母发现，被告每次都会在凌晨时分抵达，摸黑攀爬屋外的水管，从窗口进入女生的房间，完事后同样从窗口爬下楼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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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不让女友的父母发现，被告每次都会摸黑攀爬屋外的水管，从窗口进出女生的房间。（示意图）

被告在2018年1月“上门”四次后，终究被女生的父亲发现，在同月24日拉着女生到警局报案。

南大发言人回复《联合晚报》的询问表示，他们不能透露更多关于本案的详情，指出他们将严厉看待任何犯罪行为，任何学生犯罪将会按照情况面对纪律处分，包括停学或被开除。

当初是女生先主动向被告示爱，两人两情相悦，是对“苦命鸳鸯”。

被告的律师庭上求情时说，被告与女生是一对“苦命鸳鸯”，当初是女生最先亲吻被告示爱，两人两情相悦，被告因为年少气盛才会糊涂犯错。

律师说，两人是在“做爱”而不是“胡搞”，请求法官给被告一次机会，提交缓刑监视报告再做定夺。

主控官驳斥律师的说法，反对提交缓刑监视报告，指女生虽然年幼懵懂，但被告已经是懂事的成年人。

主控官指出，被告不但夺了女生初夜，女生父母阻止两人见面后，他竟然爬窗会女生，为的是满足自己的淫欲，请求法官判他至少坐牢20个月。

法官下判时指出，考虑到被告的年龄，他已经犯下的罪行严重。法官不打算下令提交被告的缓刑监视报告。

法官也指出，上周同样也有另一名南大生因为和未成年少女胡搞被判坐牢两年。他认为两起案件非常相似，因此判被告坐牢18个月。

南大发言人早前回复媒体询问时表示，被告虽然已经完成课程，但因涉案仍无法毕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