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带人看豪宅后屋主却私下交易  中介诉卖家讨逾3万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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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1-15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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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人因未与答辩人签属销售代理合约，因此败诉，无法获得卖房佣金。（8视界新闻网示意图） 

（新加坡讯）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的女董事，指她带潜在买家上门看房后，卖家却私下与买家达成交易，于是起诉卖家违反协议，称她应获3万1380的佣金。

《8视界新闻网》报道，虽然承审法官果同意卖屋是女董事的功劳，但她却失责未和卖家签署销售代理合约，只能判她败诉。

起诉人是颜美芳（译自Linda Natalie Gan Mee Fon），答辩人是从事家具自动化装修生意的富商马克思。

根据新加坡地方法院的判词，颜美芳得知马克思有意出售两间豪宅，于是发讯息询问他是否可以代理销售，而双方的往来讯息，显示马克思和她谈了卖屋的价格和佣金。

马克思说，如果能卖到338万元或以上，她可获得1.5%至2%的佣金，低于338万元的售价则只能获得1%的佣金。

双方之后再无讯息往来，一直到2023年5月，颜美芳再次询问售价，并于7月23日，带买家前看房。

颜美芳期间带买家的妻女参观屋子，马克思则和买家交谈。

对此，颜美芳称她在见面时，曾向马克思介绍买家的身份，不过马克思则说颜美芳当天并未告知买家的名字，他们的交谈内容仅围绕装修课题。

## 富商通过拍卖平台直接卖屋



看屋当天晚上，买家私下电邮马克思和他打招呼，并在邮件留下自己的姓名和联络电话。

买家看屋的一两天后，马克思在拍卖平台刊登有意卖房的广告，指明要和买家直接交易，谢绝中介。

颜美芳在买家看房后，数次和马克思讨价还价，指豪宅转售市场低迷，要求马克思降低售价，还说如果马克思不肯降价可能会赶走买家。

双方的来往讯息显示，颜美芳称买家起初出价303万元，后来调高到310万元。

对此，马克思坚称太低，也告知颜美芳，他的最低要求是320万元。

颜美芳回复说，她会要求买家出价323万5000元，其中3万5000元是她的佣金。

马克思同意，但表示若无法达成交易，双方就此作罢，他也说自己有信心通过拍卖平台找到买家。

颜美芳之后并未再联系马克思有关售价事宜。

不过，买家却在那期间通过拍卖平台联系马克思，表明买房意愿。

马克思咨询律师友人的意见后，得知他和颜美芳并未签署代理销售合同，没有义务通知她。他过后和买家最终以313万8000元的价格成交。

## 女董事再带人看屋后发现富商私下卖房



被蒙在鼓里的颜美芳，于2023年8月带了另外一名潜在买家前去看房。

这次，颜美芳称马克思当时开价约338万元，马克思则说他当时表明屋子将要出售了，但颜美芳还是坚持要带人去看屋子。

马克思和买家的交易最终在2023年9月初完成。

颜美芳于2023年10月，发现马克思私下和她当初带去看房的买家交易后，联系马克思表明买家是她带去的，她理应获得1%的佣金，即3万1380元。

马克思拒绝，称买家是通过拍卖平台和他交易，并非通过她。

颜美芳所属的房地产中介公司过后在2023年12月起诉马克思，向他追讨佣金。

## 法官：女董事卖屋有功 但很不幸无法索取佣金



颜美芳称和马克思之间存在协议，她带买家给他，自然应获得佣金。

马克思则说他和颜美芳并未签署任何代理合同，而买家是通过拍卖平台和他取得联系，颜美芳并未促成交易，他没有理由支付她佣金。

根据新加坡房地产代理法令第44条明确规定，房地产代理只有在和客户签署了法定的书面合同后，才能就佣金或其他相关费用提出诉讼。

所谓的法定合同不包含口头协议、零散沟通的短讯等其他沟通方式。

法官根据双方来往的讯息、看房和交易的时间，推断马克思和颜美芳确实存在代理协议，买家也是颜美芳带给马克思的，而马克思通过拍卖平台售屋只是避免支付佣金的幌子。

不过，新加坡房地产代理法令规定，中介须和客户签署合约才能提起诉讼，而颜美芳和马克思从未曾签署相关合同，因此无法追讨这笔佣金。

法官说：“颜美芳如果和马克思签署合同，她理应获得1%的佣金，但很不幸的，他们并未签署合同，所以我只能驳回她的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