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名男子涉儿童性剥削犯罪将被起诉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v/KkwGp
Published: 2025-05-22
Source: 狮城新闻

![六名男子涉儿童性剥削犯罪将被起诉](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0/17802735.avif?0)





六名年龄介于22至41岁的男子，因涉嫌分别涉及儿童性剥削案件，将于2025年5月23日在法庭被控。

这六名男子均由刑事调查局下属的专案犯罪组逮捕。案件详情如下：

2025年3月25日，一名37岁男子因涉嫌与一名年轻女性受害者进行商业性交易而被捕。该男子曾通过网络结识该未成年受害者，随后对其实施性行为。他将被控一项“与未满18岁未成年人进行商业性交易”罪名，以及一项“为获取性服务而与未满18岁未成年人通信”罪名，控状依据为《1871年刑法典》第376B条；

2024年7月5日，一名25岁男子因涉嫌与一名年轻女性受害者进行商业性交易而被捕。该男子曾通过网络联系该未成年受害者，随后对其实施侵入性性行为。他将被控八项“与未满16岁未成年人发生性侵入”罪名，控状依据为《1871年刑法典》第376A条；

2024年3月5日，一名22岁男子因涉嫌在其手机和电脑中持有儿童性虐待材料（CSAM）及淫秽影片而被捕。他将被控一项“持有儿童性虐待材料”罪名，依据为《1871年刑法典》第377BK条，以及一项“持有淫秽影片”罪名，依据为《1981年电影法》第30条；

2023年3月14日、3月22日及2024年3月18日，三名分别为30岁、41岁及35岁的男子，因涉嫌分别在其手机、存储设备和/或电脑中持有儿童性虐待材料（CSAM）而被捕。三人将各被控一项“持有儿童性虐待材料”罪名，依据为《1871年刑法典》第377BK条。

根据《1871年刑法典》第377BK条，任何人若持有或已接触儿童性虐待材料，并明知或有理由相信该材料属于此类内容，一经定罪，可判处最高五年监禁，并可处以罚款或鞭刑。

根据《1871年刑法典》第376B条，任何人若为获取报酬而与未满18岁者进行性交易，一经定罪，可判处最高七年监禁，或处以罚款，或两者并罚。

根据《1871年刑法典》第376A条，任何人若对年龄在14岁以上但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入行为，一经定罪，可判处最高十年监禁，并可处以罚款或鞭刑。

根据《1981年电影法》第30条，任何人若持有淫秽影片，一经定罪，可处以最高2万元罚款，或最高六个月监禁，或两者并罚。

警方高度重视儿童性剥削与虐待行为，将竭尽全力保护儿童免受此类伤害。任何被发现从事此类违法行为者，将依法严惩不贷。

 **公共事务处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5年5月22日 下午1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