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离谱！外劳每天干15小时竟没加班费？新加坡法院判决：雇主必须赔偿2万新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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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7-04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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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一名外籍员工向就业索赔法庭（Employment Claims Tribunal）投诉其就职的餐厅拒付加班费，最终法院判定该员工胜诉，并裁定其获得 20,000 新元的赔偿。

这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孟加拉籍男子自 2023 年 12 月起至 2025 年 12 月 8 日期间，在该餐厅担任食品加工工人。

根据由地方法官 Joel Tan 主持的法庭判决，该员工的雇佣条款受人力部（MOM）颁发的原则性批准书（IPA）约束。规定其每周工作六天，总时长 44 小时，月薪 1,500 新元，另有 500 新元的津贴。此外，IPA 中明确标注的加班费率为每小时 11.80 新元。

该孟加拉籍员工声称，他每周 7 天无休，每天在扣除休息时间后仍工作 13 至 15 小时。

在申请加班费赔偿时，他计算了 2025 年 4 月 1 日至 12 月 8 日期间的工时，称这段时间内他共加班 1,848.8 小时，这意味着雇主欠他 21,815.84 新元的加班费。

由于该法庭对本案的管辖赔偿上限为 20,000 新元，因此该员工申请索赔 20,000 新元。

然而，雇主对此否认承担任何责任，坚称该员工根本没有进行过任何加班工作。

法官在判决书中指出，该员工提交了一份由非营利组织协助整理的考勤表（涵盖 2025 年 4 月 1 日至 12 月 8 日）。记录显示，在此期间他每天都在工作：周一至周六大多在凌晨 5:00 至晚上 9:00 工作，周日在早上 7:00 至晚上 9:00 工作。

法官还特别指出，该员工甚至在所有的休息日都在工作。

法官写道：“原告的陈述中有一个令人震惊的点——他每天工作 13 到 15 小时，远超 IPA 规定的每周 44 小时，且在长时间内没有休息，而在提起此次诉讼之前似乎并未提出正式投诉。”随后法官补充称，他认为该员工提交的考勤表具有可信度，并注意到雇主拒绝披露或提供该员工的考勤记录。

除了判给该员工 20,000 新元的赔偿金外，法官还命令雇主支付 400 新元的诉讼费用和 60 新元的杂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