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逃兵21年！新加坡男子持有印尼国籍企图逃避国民服役，最终被判最高刑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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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5-26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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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一名拥有印尼国籍的47岁新加坡男子因未能履行新加坡的国民服役（NS）义务，于周二（5月26日）被判处最高三年监禁。

法官指出，埃德蒙·姚志海（Edmond Yao Zhi Hai）通过逃避21年零九个月的时间，完全规避了其全职国民服役以及后续的预备役义务。法官表示，他的行为属于国民服役逃兵中最严重的一类。

此外，姚志海还因在入境新加坡时未能向移民官员出示新加坡护照，被判处3,000新加坡元（约2,350美元）的移民违规罚款。

针对辩方提出的“姚志海多年来出入新加坡未被逮捕”的论点，地区法官詹姆斯·以利沙·李（James Elisha Lee）指出，姚志海一直使用印尼护照，这“显然导致了他未被及时抓获”。

李法官认为起诉过程中不存在延迟，并补充说，任何执法行动的延迟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姚志海自身的行为或不作为造成的。

目前，姚志海计划对其定罪和判决提出上诉。

此前，姚志海对入伍指控提出了异议，声称他认为自己受印尼法律约束而不能入伍，因为印尼法律禁止公民进入外国军队服役。

但李法官驳回了这一主张，否认了姚志海认为自己被新加坡视为印尼外籍人士而产生“事实误认”的说法。

法官还表示，姚志海无论如何都不能被认为是在“诚实地”行事，因为国防部征兵中心（CMPB）从一开始就已告知其国民服役的义务。

随后，姚志海对在入境新加坡时未能向移民官员出示新加坡护照的其他指控认罪。

检方此前针对《入伍法》指控请求最高三年的监禁，并针对移民违规行为请求罚款3,000新加坡元。

姚志海于1978年在新加坡出生，母亲是新加坡人，父亲是印尼人。其父亲为其办理了印尼国籍，并为其办理了印尼护照。

1986年，姚志海的母亲签署了一份契据，声明姚志海是未成年人且为新加坡公民。他在1990年获得了国民注册身份证，并在1984年至1996年期间就读于新加坡的圣公会高中、莱佛逊学院和莱佛逊初级学院。

尽管收到了国防部征兵中心（CMPB）的通知，他仍未在1997年1月按要求报到参加全职国民服役。

他在1997年7月至2001年6月期间在海外完成深造。2003年10月，他写信给新加坡驻印尼大使馆申请放弃新加坡国籍，但征兵中心随后表示不支持该申请。

2005年1月，姚志海与一名新加坡女性结婚并申请新加坡永久居民（PR），但因其本身就是新加坡公民而被拒绝。

他此后一直往返于新加坡之间，直到2021年9月1日，他在尝试延长短期访问通行证时被逮捕，原因是未履行国民服役义务。

根据法律，未能报到参加国民服役最高可被判处三年监禁，罚款最高5,000新加坡元，或两者兼施。

姚志海目前在等待上诉期间被保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