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斩后奏 带女离新 妻申请迁大马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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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8-12
Source: 狮城新闻

商人夫妻闹离婚，妻子被指在疫情期间“先斩后奏”，将孩子带到大马，再申请让孩子搬迁到大马生活。法官考虑到搬迁会导致父女关系变得疏离，最后不批准她的申请。

据高庭昨天发表的离婚判词，妻子来自大马，目前是永久居民，丈夫则是新加坡公民。两人于2010年结婚，育有两名9岁和4岁的女儿。

两人2011年一同成立公司，公司之后扩展到大马。丈夫是新加坡公司的董事，妻子则是大马公司的唯一股东。妻子之后也因公常到吉隆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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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hinapress.com.my/wp-content/uploads/2021/08/20210811CPKK27c_SINGAPORE_COUPLE_DIVORCE_210811sm8.jpg)妻子被指未经过丈夫同意将孩子带到大马，之后申请让孩子搬迁到大马生活。（档案示意图） 

妻子在2019年1月7日申请离婚，法官在同年6月发出临时裁决，允许妻子和丈夫共同拥有孩子的抚养权，看管权归妻子。怎料，妻子于隔年7月15日到吉隆坡工作，孩子也被带到大马。

根据妻子的律师信，她称两个女儿患心脏疾病，在大马求医，所以才带到大马。她原本打算让孩子复诊后回本地，但因行管令无法立即回新加坡。不过，妻子两个月后让孩子搬到大马居住。丈夫反对，也申请孩子的看管权。

丈夫称对妻子的搬迁计划毫不知情，直到妻子在去年10月31日发简讯告知。丈夫指女儿在本地的学业突然中断，将对女儿不好。他也担心若搬迁申请被批准，或导致孩子与他的关系疏离。

法官认为，失去亲子关系是个重要的因素，应被纳入考量，最后没批准妻子的搬迁申请。法官也指出，为了孩子的利益，他暂时不会让孩子回新加坡，直到离婚附属事项的审理完成后再做出决定。

根据妻子的说法，由于她已不是新加坡公司的秘书，不能获得工资，才会提出搬迁申请。妻子称，她打算管理大马公司，因此留在大马能有更好的经济能力。妻子打算让丈夫每周和孩子通过视频联系，若丈夫在吉隆坡，每天晚上也能见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