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运毒罪名不成立 大马男逃死刑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v/Kznep
Published: 2021-03-03
Source: 狮城新闻

![运毒罪名不成立 大马男逃死刑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663/16630743.avif?1619427805)





（新加坡3日讯）新加坡最高法院宣判，维持38岁大马男子运毒死刑罪名不成立的判决，同时无罪获释。

马新社引述新加坡海峡时报报导，最高法院也驳回了主控官提出，让被告马兆武（译音，Beh Chew Boo）以4项刑罚更轻的运毒指控，替代原罪状的申请。

新加坡最高法院三司以二比一表决作出上述判决，3名法官分别是苏达勒斯米弄、郑永光及庄泓翔。

被告被控于2016年10月26日企图携带499.97克的甲基苯丙胺（metamfetamin），从大马入境新加坡，并在兀兰检查站被逮捕，因此面对5项运毒提控。

不过控方只是对被告作出其中一项重刑罪名提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绞首死刑，而被告于2020年初在高庭被判运毒罪名成立，判处死刑。

上诉庭在去年10月推翻高庭判决，宣判被告死刑罪名不成立。

被告案发当时与女朋友丁秀琳（译音，Ting Swee Ling）共乘一辆摩多入境新加坡，该摩哆是属于其友人在大马注册的。

充公的毒品为不少过742.82克的粉状物品，经过化验后，其中有不少过499.97克的甲基苯丙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