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甘伟平共面对8项包括欺骗、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控状。(取自早报网)
(新加坡讯)半导体代工公司的员工离职创业后,与原公司部门经理串谋,一年多内欺骗原公司支付约22万7273元高价采购零件。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早前承认与同伙瓜分至少11万5664元利润,被判入狱1年。
中国籍被告甘伟平(43岁)共面对8项包括欺骗、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控状,他早前承认其中3项罪名,余项交由法官前日下判时一并考虑。
根据案情,被告在2009年,从半导体代工公司联华电子(简称UMC)离职后,创立Singapore International Commerce(简称SIC),经营定制金属零件、冷却盘管和压缩机的贸易业务。
2010年5月起,SIC成为联华电子的定制零件供应商,直到同年10月1日,联华电子怀疑被告存在加价行为,内部禁止向SIC采购零件。
2018年,联华电子光刻设备部门经理林世雄(54岁)向被告提议让SIC供应零件,但发现SIC被列入黑名单。
被告于是注册一家新公司General Technology Pte Ltd(简称GTPL)。
林世雄会告诉被告有关联华电子的需求,GTPL根据清单采买后,把零件销售给另一家联华电子的合格供应商,再由后者转售给联华电子。
为确保计划顺利,林世雄会指示工程师向指定的供应商采购,并要求供应商向GTPL进货。
完成数笔交易后,中间公司拒绝继续参与,两人又找来另一家合格供应商接替,继续以相同方式犯案。
2018年11月至2020年4月,两人五十多次欺骗联华电子支付共约22万7273元采购零件,并从中获利至少11万5664元。
其间,林世雄也3次向被告借款,被告为了维持合作关系,前后贿赂林世雄共5万元。
2019年,生物科技公司因美纳(Illumina)的工程师陆明利(48岁),为解决员工在化学品装瓶环节的安全风险,寻找合适的设备。
陆明利找到林世雄,后者向他推荐SIC,结果他发现SIC不符合因美纳的要求。
被告和林世雄故技重施,通过合格的供应商,欺骗因美纳支付共6万零350元购买设备。
中间公司保留6035元作为佣金,其余5万4315元则进入SIC的口袋。
由于陆明利协助两人确保因美纳向中间公司购买采购,被告和林世雄两次试图行贿共8536元,但被陆明利拒绝。
联华电子展开内部调查后,林世雄在2022年10月离职,并在同年11月17日离开新加坡。当时,新加坡贪污调查局尚未开始调查此案,他至今没有回国。
被告在2023年5月22日被捕,并在同年10月31日上缴约1万9071元的利润。
控方指出,被告为了个人利益有预谋犯案,案件还牵扯其他中间公司,罪行难以揭发,促请法官判被告至少14个月半的监禁。(人名音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