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辱骂攻击砸花盆   61岁女多次扰邻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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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1-23
Source: 狮城新闻

![涉辱骂攻击砸花盆   61岁女多次扰邻罪成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78/17787208.avif?0)





扰邻事件发生在勿洛南路第18座组屋。（新明日报图） 

（新加坡讯）女子被指多次骚扰女邻居，包括辱骂、用塑料管攻击对方，还砸碎其花盆。女子不认罪，在审讯后被判罪名成立。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莎姬克尔（原名：Sarjeet Kaur d/o Swarn Chand）面对6项包括蓄意伤人、鲁莽 行为危害他人生命安全以及抵触防止骚扰法令等的控状。

被告不认罪，案件经三天审讯后，法官于前日作出裁决。

控方结案陈词显示，被告于2023年8月13日和16日，于勿洛南路第18座组屋12楼，多次做出骚扰女邻居王雪玲的行为。

控方指被告于13日傍晚6时55分，用扫帚挥打女邻居住家窗口。

女邻居虽没拍到干案者样貌，但称听干案者的声音就是被告。

控方也指被告于2023年8月16日晚上9时44分，往女邻居住家扔扫帚，违反个人保护令。她也涉嫌辱骂女邻居，还用塑料管攻击女邻居的左手，导致红肿。控方称监控器拍到被告扔扫帚以及蓄意伤害女邻居的证据。

控方表示，被告于2023年8月16日晚上11时16分，砸坏女邻居住家外的花盆和手推车。女邻居虽没有拍到被告犯罪证据，但控方指被告在案发隔天，在录口供时承认拿起女邻居的花盆并往地上扔。

她于同年12月5日录口供时，也承认踢女邻居花盆。

法官最后判被告6项罪名成立，并指示控方准备报告，看被告是否适合接受强制性治疗，案展2月27日下判。

被告目前获以1万元保释在外。（人名译音）

被告否认罪行，称事发时与人吃晚餐，却拿不出不在场证明。 

被告表示自己工作忙碌，于2023年8月13日当天与人吃晚餐，晚上8时才到家。不过当被要求出示不在场证明时，被告却称与她共进晚餐的人已回印度，无法传召她们供证。 

控方反驳，指被告大可出示她几点打卡下班等书面证据。 

至于16日所发生的事，控方指被告说辞矛盾，一下说自己与亲戚外出吃晚餐，一下又说自己当天晚上一直待在屋里，直到晚上10时才外出洗走廊地板。

## 否认骂人又改口 证词前后不一



被告原本否认辱骂女邻居，称她当时在与友人通电话，实际上是在骂朋友而不是女邻居。

不过被告后来改变说辞，指是女邻居先对她大小声，被告为了回应女邻居，才脱口说出辱骂性字眼。

控方表示，据女邻居所录下的证据显示，她当时并没有对被告喊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