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董事涉洗钱及违反《公司条例》被控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v/LZvGM
Published: 2025-07-18
Source: 狮城新闻

![公司董事涉洗钱及违反《公司条例》被控](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0/17802292.avif?0)





2025年7月18日，现年44岁的陈文胜（**陈**）被控以下罪名：

两项罪名，涉嫌持有可被合理怀疑为犯罪所得利益的财产，且未能合理解释其财产来源，违反《防止贪污、贩毒及其他严重犯罪（利益充公）法令》（第65A章，2000年修订版）第47AA(1)条（**CDSA**）；

两项罪名，身为董事期间未尽合理勤勉责任，违反《公司法令》（第50章，2006年修订版）第157(1)条（**CA**）。

**案件详情** 

2021年10月，警方接获报案，指一名外籍人士于同年10月29日遭冒充政府官员的诈骗集团欺骗，向属于KTBS商务解决方案私人有限公司（**KTBS**）的银行账户转账约67,441.60新元。案发期间，陈文胜为KTBS的唯一董事，且为该公司银行账户的授权签字人。

2021年11月，警方再接报案，指另一名外籍人士在同年10月19日至22日期间，遭电脑黑客诈骗，向属于TTYL私人有限公司（**TTYL**）的银行账户转账约54,842.27新元。该段期间，陈文胜为TTYL的唯一董事，亦为该公司银行账户的授权签字人。

调查显示，陈文胜曾同意让一名不明身份人士使用KTBS与TTYL的公司银行账户，接收可被合理怀疑为犯罪所得的资金，却从未查证资金来源。其后，他更将两账户所收款项挪作他用。上述行为显示，陈文胜身为KTBS与TTYL的董事，未尽合理勤勉责任。

根据《CDSA》第47AA条，相关罪行最高可判处三年监禁、最高15万新元罚款，或两者并罚。

根据《公司法令》第157(1)条，相关罪行最高可判处12个月监禁，或最高5,000新元罚款。

各类诈骗，尤其是通过网络或海外实施的骗局，已成为严重的治安问题。新加坡对此类诈骗及相关的洗钱活动持零容忍态度。任何利用新加坡金融体系转移非法资金的行为，均会损害我国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声誉。警方将依法严正执法，绝不姑息任何犯罪行为，亦严惩任何明知故犯、任由自身银行账户被诈骗集团用作收款及洗钱的人士。

 **公共事务处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5年7月18日 上午11时58分**
